莫问来路但看归途的意思
匆匆来路雨中客,莫问归途是故人
我是雨中客,喜欢在夜雨中漫步的过客。
及冠之年踏入江湖,与那些十五六的少年少女相比,已然不算年轻,但人老不老志,我有比他们更大的野心。
数十年的刀光剑影,我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了江湖最大的杀手组织听雨轩的创立者。
江湖中的血雨腥风不该和少年时的无忧无虑牵扯到一起。
我改了名,自称雨中客,只因我酷爱雨中漫步。
有厌我惧我的人唤我“雨中鬼”。
雨中鬼就雨中鬼吧,反正他们打不过我,反正……被我听到了他们都得死。
世人都称我好似来自地狱中的恶鬼,冷漠无情,但谁也未曾料到我也会在“情”之一字上栽了跟头。
这一栽,江湖皆知,而我险些栽出江湖,险些丧了命。
听雨轩支离破碎,我数十年心血毁于一旦,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个连武功都不会的女子。
她叫芳华。
“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的芳华
我与她相遇,是在瘦西湖上。
美人蒙难,英雄出手相救,俗套的故事情节,却时常在江湖上演。
我原本是不打算救她的,见惯了生死,一条人命实在是太过微不足道了。
转身的那一刻,我的视线正对上了她那一剪水眸,只那一眼,我便动了恻隐之心。
她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衫,朝我盈盈下拜:“芳华拜谢恩公。”
声音犹如一汪春水,温暖,柔和。
我将她带回了听雨轩。
只因为她那一句,“我无处可去”。
我的四位得力干将对此事极力反对。
若是以往,他们的意见我都是会听得,毕竟我已经很少接任务,听雨轩的门面现在完全是他们四个撑起的,我应该考虑他们的意见才是。
只是这件事是个例外。
我并不认为芳华这么个连武功都不会的柔弱姑娘能掀起什么风浪。
芳华住在我处理听雨轩内部事务的偏房里。
在那以后,那间房子里除了匕首和刀外,便多了许多女儿家才会用的东西,比如铜镜台,比如胭脂盒,比如轻纱翠帘,再比如那溢出偏房直至充满了整个正房的淡香。
听雨轩金银无数,所以我在吃穿用度上从不亏待芳华。
但是那淡香实在是好闻,清清淡淡,熏得时间长了好像能洗去我这浑身的血腥味儿,沾染上人间烟火气。
于是在我的默许下,芳华把那香燃遍了听雨轩的每个角落。
听雨轩总算有了点人味儿。
制香薰的料子他们和我看过,没什么问题。
芳华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她希望留在听雨轩洗衣做饭,做一个伺候我起居的婢女。
可我终究只是个杀手,杀手哪里用得上婢女。
我不让芳华伺候,可芳华总会办法照顾好我。
我晨起练功,屋内早已经备好了热水与可口的饭菜;我夜晚归屋,芳华总会提灯一盏在檐下等我。闲时为我裁布制衣,我在处理听雨轩事务时,她总会侍候在一旁,或是研墨,或是煮茶。
晚风徐徐,阳光微洒,妙龄佳人坐于窗下,研墨煮茶。
所谓红袖添香,大抵不过如此。
那股淡香始终相随。
芳华有着一双极为好看的水眸。她望你一眼,含羞带怯,勾人心魂;她瞅你一眼,娇媚无限,摄魂夺魄。若是高兴了,那一双眸子微微眯起,水润润的像是盛了醉人的酒,只叫人溺毙其中。
芳华还有着不同于江湖侠女豪迈英姿的柔美,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岁月静好,那是多年厮杀于江湖的人从未得到却一直在疯狂追求的东西。
在察觉影一他们四个看芳华的眼神变了后,我将芳华安排在了我住的正房的偏房里。
我始终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芳华尽好了她当婢女的责任,我却没能够当好主人。
我对芳华动了心。
对于早已经看惯江湖厮杀的我来说,芳华举手投足间显出的岁月静好,是致命的诱惑。
“芳华,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芳华愣住,水眸圆圆,满是吃惊。
我说完便出了门。
我不怕芳华不嫁。
这么多年以来,只要是我想要的,还未曾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对于芳华,我是势在必得。
我和芳华成亲的消息,不出一日便传遍了江湖大大小小各个角落。
芳华喜欢桂花,婚期便定在桂子飘香时节。
只是影一四人看清嘉的眼神越来越不同。
我的忍耐也已经快到了极限。
桂子飘香,屋外下着大雨,听雨轩满堂红妆。
芳华今日依旧点了香,只是味道相较往日要浓郁了许多。
袅袅香气同桂香纠缠,不多时竟有了几分醉人滋味。
来的宾客不多,都是听雨轩有名的人,因为芳华说她性怯,只要一家人聚在一起就好。
她那句“一家人”打动了我。
今日影一他们四人显得异常沉默。
在这人生得意之时,我不想搭理他们。
只是今日过后,听雨轩留不得他们了。
堂中站定,芳华水润的眸子环视堂中,然后一一对上了他们四个的眼睛。
一拜天地。
他们低下了头。
二拜高堂。
他们握住腰间的长刀。
夫妻对拜。
他们向前扑了过来。
我将芳华护在身后,提剑对上四人。
在面对四人的时刻,我看到了他们的眼。
呆滞,无神,摄魂之症。
醉人香气袭来,我的手一抖,影四却力气大增,刀刃垂直压下,堪堪停在我的眉心处。
我一脚把他踹开,手上长剑反转抹了他的脖子。
鲜血洒落在地,我的手有点颤抖,这种情况对于一个杀手来说是不应该有的。
影一三人再次提刀而上,我却有点举不起手中长剑了。
香气愈加浓烈。
真香啊。
完全遮掩住了地上的血腥味儿。
芳华燃的香是没问题,但它实在是太让人心生安适了。
在江湖中,从来不惧敌人多强大,只怕自己太安适。
安适的时间长了,精神就容易放松,就会让有心人有机可乘。
在香薰燃遍听雨轩的每个日子里,芳华每次抬眸对上影一他们的眸子,都会使用摄魂术。
熏香配上摄魂,一点一点蚕食他们的神智,直到今日,浓香混上桂香和摄魂之术,让影一四人彻底沦陷,失去神志,为她所用。
我转身去看芳华,她的脸依旧是那么温柔,脸上的神情我是再熟悉不过。
是我要娶她的势在必得。
也是她要杀我的势在必得。
芳华死了。
我亲手杀的。
影一他们三人没能杀了我,一一被我反杀。
听雨轩到底是由我所创立的,被手下反杀,传出去实在是不太好听。
芳华没想到我能活着,我甚至都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她就已经躺倒在我的身前。
芳华是谁派来的,已经无所谓了,她已经死了。
我跌坐在地上,满目的堂红在此刻却显得讽刺至极。
三十三年听雨轩,最苦不过“情”字一耳。
听雨轩根基已毁,我也无心再将它重新建起。人老了,该服老了,干嘛非要像那些毛头小子一样去逞强沾什么人世间的情情爱爱,到头来反而弄得自己狼狈至极。
解散了听雨轩,背上了我的雨中剑,漂泊四海,辗转五洲。
到底是不甘心就这么消失在江湖中,我要寻找一个可以继承我的武学的人。
我总该留点什么来证明我存在过。
数年来,我去过烟雨江南,到过塞北大漠,终在一片树林的路口的茶棚找到了那个人。
他叫墨轩,是茶棚的主人。
他说他想去江湖闯一闯。
他的眼里有向往,有坚定,有野心勃勃,还有我从未有过的善。
我知道他会成功,他会比我做得更好。
旭日东升,绘就如血天际,我解下了背在身上的雨中剑。
我是雨中客,我递出了我的雨中剑。
(创作不易,点进来的朋友不妨动动发财的小手点点右上角的关注,算是给我了一份默默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