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供使用!)
之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在企业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构和职责
财务管理部门是企业一切财务和资金活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计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情况;收回销售款项,清理应收账款;处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纳税、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和银行空白条,每日编制并上报每日资金对账单;做好企业融资;处理和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业务核算。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明细账、明细账和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账相符、账账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和登记各种成本数据,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和分析提供信息;根据合同、预算、审计支付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的结算和竣工决算;完善各类成本辅助账户的设置,完善各类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数据、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定期分析经济活动,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
第二章财务规定
第三条资金管理
(1)所有付款必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如果分管领导不在, *** 或传真联系他确认是否批准付款,事后再请他在支出表上签字征求意见。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支票必须分开保管,部门经理负责保管法人章,出纳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经理或出纳不在时,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代管应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进行登记。
(3)财务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预留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支票。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写限额,并征得主管领导批准。
(4)签发的支票应当载明核准收款人的全称,收到的发票应当与付款一致。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配合向第三方支付的,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转账(指非正常业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业务经营的资金划转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7)用于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留,复印件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管理费用的管理
(1)企业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财务部门才能报销。
(2)娱乐等非正常支出。应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企业差旅费管理
(1)企业职工到市外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决定企业员工出行时选择的交通工具。
(3)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和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租金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员工,租金标准为xx元/天。
B.对于一般员工,租金标准为XXX元/天。
②市内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标准。
伙食补助每人××元/天,当地交通费每人××元/天。
(4)实际报销金额超过企业补贴标准的,由部门经理或团队经理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
第六条车辆养路费和汽油费的管理
(1)企业车辆维修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护费用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车辆易损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支票支付。需要的时候要办理领取手续,总经理办公室设账核销使用。
(3)汽油票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并设帐登记。
第七条办公费、会议费和其他费用的管理
(1)企业办公用品由总经理办公室采购和管理。
(2)总经理办公室应建立账簿,登记办公用品的购买和使用情况。
(3)总经理办公室财产台账是财务管理部附的账册。
(4)总经理办公室应对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上报。
(5)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会议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6)工资、奖金、福利及其他津贴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管理费用报销管理
(1)企业管理费用的现金支出范围为:工资、奖金、津贴、支付给职工的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其他款项、不足100元的零星支出,支票的起点。
(2)企业职工填写《行政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按本章第六条审批发放。
(三)招待费、礼品费支出实行“一票一单”和事先申报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凡不具备报销条件(如对方公司收款凭证),需要领取支票或现金的,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在财务准备金中保存,归还借款时,财务部应向经理出具冲销收据。
(5)支票收据和借款单必须由经理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管理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有遗失,责任人应向财务管理部和开户行挂失。如果是空白条,遗失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与费用、成本有关的手续,按企业规定办理。
第三章项目成本管理
第九条企业的一切工程经济合同,以及一切涉及工程造价的指标、保证、承诺等经济签证,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或经总经理授权。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和审核、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工程决算的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还负责组织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经济合同的谈判,采购选定的设备材料,保证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建立市场询价登记簿,记录材料价格变化的历史数据。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成本的全面控制。
(1)参与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各项工程费用的构成和支付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决算的审批。
第十三条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将工程进度结算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项目经理部结合项目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根据有关文件,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数量,与建设单位的其他经济往来等。,并参考企业财务状况,由财务管理部提出付款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按工程中间结算相同程序将工程决算及各种经济签证资料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财务管理部签字。
(2)财务管理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批准的工程决算和材料结算,扣除已支付的工程和预付的各种费用,结清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3)办理重大项目决算时,由项目负责人牵头,项目管理部、设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项目决算小组,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上述职责,共同进行专项项目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项目管理部、销售管理部办理竣工房屋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管理部凭交接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屋费用结算。
第四章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财产的范围
(1)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企业购置或自制的,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耐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台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超过2000元但使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物品、器具,均为低值易耗品。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全部资产的核算。
(1)企业总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所有办公用品由总经理办公室管理。
(2)企业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表由工程管理部管理。
(3)总经理办公室和项目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财产的核算,建立台账登记企业财产的购买、使用和库存情况,负责组织企业财产的保管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第十七条财产的购买和分配
(1)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询价,经财务管理部会签并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房产回购后,应填写《房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份,财务管理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发票、购置计划办理报销手续。物业集中管理部凭证登记台账。
(3)部门需要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收据由使用部门开具,收据一式三联。一份由接收部门保存,一份送物业集中管理部门作为物业出具的凭证,另一份由物业集中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财务管理部。
(5)企业内部财产的转移和使用,应办理交接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并送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18条库存和财产清单
(1)企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2)各部门年终财产清查,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清查后如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应填制损益表,并书面说明损失原因。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4)对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组织评估,评估结果报企业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对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于人身事故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如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应向总经理报告并决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办公室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属于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