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店名有没有被注册
在日常中,我们不难发现,也经常会遇到,自己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的名称,但是在时不时都能发现被他人用来作为店名,或者用于其他产品的包装标识上,那么这种情况对方是否构成侵权呢?
首先,我们先简单的了解下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的性质及其功能 ,企业名称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展现自己特定具有标识性的名称,作用就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和公众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造成混淆,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就已经能想到,那这跟商标的作用不是一样吗?也没错,但是实际法律保护和使用过程中是有明显区分的。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应结合企业特点、营业范围、登记地和营业地等因素综合判断 “分级登记,地域管辖”是企业名称登记的基本原则,但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不能严格限定在登记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因此,企业名称权的保护范围以其登记注册地或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所辖地为判断标准,它是能够跨地区重名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一样,但是行政区划不同的情况下是不构成侵权,比如公司名称为深圳市罗湖区xx有限公司,别人的名字是广州市xx有限公司,这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区别于这点的话,就要讲到商标的独占权和禁止权
1、独占权
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禁止权
对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即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 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而且不论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也就是说,商标才是具有专有权益的,并且在全国范围受到保护。因此我们即使注册了营业执照,也要及时的对商标进行申请注册保护,这样才能全面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另一个方面,名称即使注册了执照,但是别人依旧可以进行商标注册,并且不受影响,因为在我国法律是主张在先申请原则的,谁先申请就是属于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