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翔发了一篇文章,上了热搜。
还有一位村民说拆桥后的通行很不方便,没桥后,老黄有一次用船送自己过河。
他嘲讽黄德义满口谎话。所以黄德义还有不为人知的罪恶?
随着报道深入,事件好像并没有清楚一些,反而更加模糊。
那不如让我们逐一梳理那些关键问题。
03.
黄德义涉黑涉恶了吗?
黄德义涉黑涉恶之说由来已久。
但把“黄德义 黑恶势力”“黄德义 扫黑”等字眼放入搜索框,得不到什么有用信息。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专访黄德义,被问到是不是因为到了扫黑除恶之后才拆桥的,黄德义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来源:九派新闻)
淹死22人,这么夸张吗?
当地警方回应了,说近15年浮桥附近就没人溺亡过。
(来源:九派新闻)
07.
挖了河槽吗
一些网友认为黄德义是村霸,通过挖河槽,逼迫他人只能走自己的桥过河。
黄德义否认,他还提到:
(挖河槽)那是不存在的,(河道)只有2008年和2007年的几天没水,剩下时间河里都有水,不存在挖开不挖开的。
瓦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证实了这种说法。
(来源:大风新闻)
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黄德义没法通过挖河或岸边挖路的方式,逼迫别人只走他的桥。
但民警又说他们当年把河床挖坏了。仔细看的话,这个说法是来自于村民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黄德义有没有挖河槽依然是个谜。
08.
地磅的用处是什么?
一些网友看判决书里提到彩钢房和地磅,就猜测是他让车辆过地磅,多少重的车辆付多少过路费。
(来源: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 吉0881刑初170号 )
水利局工作人员也说,他设置地磅就是为了给车辆称重。
当年参与此案的民警证实了这个说法,他还说,黄德义的桥常年存在,家族成员24小时排班,就是为了给过往车辆过磅收费。
(2018年卫星图拍摄下的桥。来源:地图盒子截图)
一些网友则把彩钢房、地磅和非法采砂联系起来。
黄德义说自己没有非法采砂,是非法采砂的人在报复他。
至于彩钢房,他说是自己用来放农具的,而地磅就是给用来称粮食的。
(来源:橙柿互动专访)
09.
行政处罚究竟有几次?
黄德义说只收到过1次行政处罚的通知,水利局说发了三次。
如果不存在拒不改正的问题,那么对他的犯罪判刑依据就会打折扣。
更微妙的是水利局的执法问题。
黄德义说前几次只要交罚款,桥就保留不动。
但水利局的说法是每次罚完款的同时,都拆了他的桥。事后他阳奉阴违又重新搭建。
所以,黄德义是明知故犯、拒不改正,还是说没有适应“新规则”呢?
10.
行未来过河问题怎么解决?
整个事件里不得不忽视的是,当地村民以及过路司机的过河需求。
从镇到市,也注意到了。
央视网采访了洮南市副市长和洮南市水利局局长,他们提到两点。
一是规划建设一座公路桥,它距离振林村20公里;二是近期建设一座便民桥,它就在振林村附近,力争在秋收前建设完成。
也许村民过河的问题真要破题了。
11.
为什么罗翔要发声?
桥的问题看着要解决了,罪名问题也会在黄德义审诉结果中被处理。
但他的角色没有起初那么好看了。和他一样形象变化的恐怕要算罗翔了。
无论是反对黄德义的人,还是支持黄德义的人,都会看到罗翔依据的一些事实并不是事实。
那么回到开头,当时在事情并不清楚的情况下,罗翔为什么要为他喊冤呢?
恐怕是为了反对寻衅滋事罪这个口袋罪吧。
1997年取消流氓罪,流氓罪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有四种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包括: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可是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比较模糊,比如怎么定义情节恶劣呢?比如装鬼吓小孩子若被算作是寻衅滋事,那同样的戏法去吓年轻人算不算呢?
不可否认寻衅滋事罪有兜底作用,如果一个人做的事实在恶劣,但找不到犯罪罪名,那就给他定寻衅滋事罪,有助于稳定了社会秩序。
但长此以往这么操作,就演变出了“遇事不决,寻衅滋事”的选择性执法现象。
再加上上面四种情形分别都能在其他罪名中找到相同或类似的行为。
所以这个口袋罪在罗翔看来是违法现代法治精神的。他和很多专家一道呼吁过取消这项罪名。
(来源:人民政协报 )
回到黄德义的案件上,如果黄德义一家是黑恶势力,那直接以相关罪名审判他们就行,而不是给他们定一个口袋罪。
口袋罪是很难服众的。
现在舆情发酵,当地可能会给出一个通报,说明情况。法院也受理了黄德义的上诉,到时候看看申诉结果。
有句话是,我们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
说得很对,但要做到位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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