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东西。
我们不防客观来看。
首先是一个动物,有着独立的感觉,自己的痛苦,自己的快乐,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要。因而,没有一个动物不需要满足自我,不满足,就可能不择手段。
另一方面,人这东西,生命有限,需要繁衍,否则人类就无法持续,为此,男人女人要合作,只有性,并不快乐,有了爱,性爱交融,此乃大快乐。何之为爱,把对方的快乐当成自己的快乐,为了让对方舒服健康快乐,甘愿自己承受压力,忍受痛苦。一味索取,并不是爱。
人生了孩子,本能的作用,绝大多数父母都给了孩子无私的爱,这种爱,这种付出,内化为基因,外化为情感,产生了一个个美丽的故事。
父母把爱给孩子,孩子也反过来爱自己的父母,但是这种爱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对等的,多数人都是父母付出的爱多一些,子女回报爱少一些,受之于父母,还之于儿女,虽然残酷,却是这个社会的现实,这也是人类繁衍的必然结果。郭巨埋儿,这种故事,孝固然是孝,但却不符合人类生存繁衍的要求。话说回来,既然是爱,就不会是完全对等的,接受并享受就是,何必计较,一旦计较,就不是爱了,对不?
人又是一个群体动物,一个人无法独立面对这个世界。原始社会无法独立面对险恶的自然,无法种植,无法打猎,个体的生存都无法实现。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分工然后合作,这个过程中,产生了整体利益,每个人的个人利益,都要在这个整体利益中实现。维护集体利益,成了人类社会的必然要求。这也要求人,付出自己的一部分权益交给管理者,以提高效率,以整合八方,这也要求每 一个人承担对这个社会的责任,我们称之为,人人有责。
爱和责任很高尚,人有老婆孩子父母兄弟,需要亲情,有团体当中的分工和位置,但个人的利益更是无法否定排除的。一个东西,你的还是我的,你用还是我用,结果是一样的。
这二者,满足自我甚至不择手段,超越自我甚至牺牲生命,谁也不能否定谁,都是人的组织部分,都内化为人的基因,外化为人的情绪和情感。
有意思的是,人的自我超越还有着一个爱有差等的规律,随着血缘、感情、利益相互统一的逐渐淡化,人与人的关系从友爱到仇敌,自古皆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各种各样的摩擦,最后发展成为打架斗殴、仇杀战争。利益的冲突 ,让父母与子女交恶,让兄弟反目成仇,让夫妻变成了交换,让血亲变成了世仇。
圣经里,该隐杀亚伯,我国古代,最知名的恐怕就是玄武门之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