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查破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因非法收购(野鸡、野兔)被分局刑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3日晚,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接匿名举报称,吉县吉昌镇林雨村一农副产品收购站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并且收购站内存放大量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
吕梁山分局立即抽调刑侦大队、屯里派出所等10余民警,在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吉县森林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对收购站进行检查。共查获野生动物(死体)1692只(2067.7公斤),其中野鸡1186只,野兔506只。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吉县吉昌镇东关村人)因涉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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