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艾滋病仍卖淫 女子被判传播性病罪
据今日环江7月29日报道,2012年9月,户籍为广西河池的蒙某被医院告知感染了艾滋病,但蒙某却租住到某乡镇旅社,打算从事性交易。
2019年11月22日晚,蒙某在街头与韦先生搭识,谈好价钱后两人到旅社发生了性关系,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二人均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后,该案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传播性病罪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性病罪。
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广西河池艾滋女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却依然从事卖淫活动,在当地引起不少的议论和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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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播性病罪法普
1|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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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故意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者检查,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行为人是“明知”的。
3|该罪为行为犯
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
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严重性病的界定与认定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所称的“严重性病”,包括梅毒、淋病等。其它性病是否认定为“严重性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实行性病监测的性病范围内,依照其危害、特点与梅毒、淋病相当的原则,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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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故意传播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二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6|传播性病罪特征
——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
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性交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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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拿健康甚至生命去发生性关系
众所周知,艾滋病被医学界确认为一种严重性病,也是医药上难治之症,是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的传染病,因此,被俗称为“爱死病”,让人谈艾色变。
近年以来,随着性观念开放,艾滋病传播速度神速,感染率持续上升,感染率处于高发期。
据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统计,截至2019年10月,全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95.1万余例。
其中,2019年度,60岁及以上老年男性感染者呈上升趋势;15-24岁青年学生感染者中,男生明显多于女生,另据国家卫健委统计,每年约3000例学生感染艾滋病,高校学生是高发人群。
艾滋病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性传播,其中,性传播最为隐性传播,潜伏期长不易发觉,成为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方式,性传播率高达93%。
在成人的性自由世界,主要通过一夜情、婚外情、卖淫、嫖娼等方式传播,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故意恶意传播艾滋病违法行为不法之徒,网传被艾滋病患者通过性行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例子不在少数。
因此,人民律师评论提醒好性之徒,注意采取安全措施,自觉遵守高尚的性道德,倡导积极向上健康的生活,端正性观念、纠正生活观,拒绝卖淫嫖娼,拒绝一夜情、婚外情等不洁性行为,防范被感染。
同时,呼吁大力查处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违法行为,利用刑法手段依法严惩故意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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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安全套不一定安全,洁身方为自好,生命与激情中,健康与生命永远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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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人民律师评论奉上改编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翻译后的短诗《自由与爱情》以怡情悦目,以警示网友。
《健康与生命》
(翻译版本一)
性情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生命故,
二者皆可抛。
(版本二)
健康,生命!
我要的就是这两样。
为了健康
我牺牲我的性情;
为了生命,
我又将爱情牺牲。
(版本三)
自由与爱情!
我都为之倾心。
为了健康,
我宁愿牺牲自由,
为了生命,
我宁愿牺牲爱情。
(注:自由这里指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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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仅代表人民律师评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