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丨杰读天下
“说好的开大车8000,加取件2000,一共一万的工资,为什么只有这点工资。”
“做的好就有,你没资格的。”
这是司机宋师傅与快递网点老板的对话。
宋师傅最近很郁闷,入职的时候商量的工资总共加起来是一万元,结果到手只有3506元。
更让他郁闷的是,他只在月末请假了一天,老板就将让他不要再来上班了。
不得已,他带着记者去找老板理论,老板态度依然很强硬,直言“生病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已经开除掉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请了一天假,却被辞退了杭州的宋师傅是一名有着二十多年经验的大车司机,为了养家糊口,3月1日在一个快递网点找了份大车司机的工作。
老板面试了宋师傅之后感觉比较满意,告诉他开大车8000元,加上取件2000元,只要好好干,保证你每个月不低于一万块钱的工资。
宋师傅见老板这么爽快,也没有问有没有试用期,签不签劳动合同。
他不问,老板也没有说。这也是很多体力劳动的现状,大家比较注重口头承诺。
但这种事情,干好了好说,如果弄不好,很容易就起纠纷。
宋师傅3月2日就来上班了,为了能让老板尽快认可自己。他加班加点、没日没夜的努力工作。
由于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到了月底那天,宋师傅的身体吃不消生病了,毕竟跟年轻的时候没法比。
宋师傅只好跟老板娘请假在次月1号的时候回家休息一下,老板娘也同意了。
当他2号满心欢喜的到公司后,却被告知他已经被辞退了。搞得宋师傅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到老板,问自己为什么被辞退。
老板的回答也很简单,你没有把活干好,所以就辞退了。
宋师傅话到嘴边咽了回去,心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那你把工资给我吧。
等到他向老板要工资时,宋师傅火冒三丈。原本承诺的一万元工资,变成了3506元。缩减了将近三分之二。
辛苦忙碌一个月,工资只有3506元。这对大车司机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这次宋师傅可就忍不了了,当即找到老板,问自己的工资为什么跟当时承诺的不一样?
老板一副比宋师傅还生气的模样,告诉他试用期就是那么多。月薪一万是转正后优质员工的专属福利。
什么?试用期?来的时候你也没给我说有什么试用期啊。宋师傅有些不满。
每个人都有试用期,哪家企业都有试用期,你那么大人不知道,还能怪我了?老板态度非常蛮横。
那我只不过生病请了一天假,为什么就要把我辞退掉呢?宋师傅继续质问道。
老板这次有点急了,怒吼道生不生病和他没关系,反正你已经被开除掉了,“生病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接着他明确告诉宋师傅并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反正3506元工资已经发放,爱要不要。
老板表示自己很委屈无奈之下,宋师傅只好找来了记者。让老板非常愤怒,大骂宋师傅:“你是不是想死啊,就这么多钱,不想要就滚!”
面对记者的镜头,老板的情绪依然非常激动,甚至要求记者不要拍,他不接受采访。
被记者问的不耐烦了,老板叫嚣说,宋师傅说的事情压根就不符合事实。邮政局(快递主管单位)来调查过,劳动局找过宋师傅,不都没说什么吗?
老板表示,宋师傅一个月试用期不到,自己按照国家最低的标准给他支付工资都没问题。而且宋师傅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自己有权随时将其辞掉。
能够给他3506元,已经仁至义尽了。
老板接着向记者诉起了苦,首先第一条,宋师傅作作为大货车司机,应该具备更高的安全意识。
但是他并没有安全意识,开车起步非常猛,常常一脚油门下去,不顾身后凌乱狼藉,一下子就窜出去了。
为此,宋师傅不仅撞到了车门,而且撞坏了网点大门。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快递网点不得赔得底裤都不剩?
车门也就不让他赔了,网点的大门一个800块钱,原本想让他赔偿800 ,考虑到他是第一个月来。就让他赔偿500元,在工资里扣除。
为了这500块钱,宋师傅大闹四次,给公司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其次,宋师傅做事非常粗心大意,甚至连车厢后挡板都忘记关,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或者损坏,网点指不定要赔多少钱。
第三,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规定下午一点上班,而宋师傅却没有一次按时出勤,上班30天,迟到30天,一举打破公司建立以来的迟到记录。
根据公司制度,迟到一次扣除50元,所以被扣除1500元。
记者找来了宋师傅的工资条,上面果然写着:试用期工资6000元,应发5806元,工作30天,迟到30天,扣除1500元,撞坏大门因为宋师傅一直闹,就按照正常价格赔偿扣除800元,实发3506元。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他是3月2号入职上班,所以工资条上写3月份应工作31天,实际工作30天。
对于老板的指控,宋师傅坚决否认,毅然报警。
法律分析本起事件中,老板的做法无疑是违法的。首先不给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通过工资条我们看出,一个月31天,宋师傅竟然上了30天班。
根据《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所以快递老板让宋师傅连续上班30天,已经违法。这么高强度工作,还不履行承诺工资。简直太可恶了。
如果宋师傅能够找出与老板的口头承诺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之类,可以依法要求按照承诺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当然,作为打工人,我们还是尽可能地要求用人单位与我们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如果公司不愿意签的话,那么恭喜你,你赚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大家一定要学好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尽可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声明: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部分配图(侵删)与当事人无关,仅作普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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