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租房架设话机设备也犯法?共有38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252万余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起来看看案件吧!
2021年3月舒某、陈某在上线“阿旺”的高薪报酬雇佣下帮助租房架设“GOIP”话机设备和接收电话卡的快递包裹,进行拆包、验卡、调试、测试。
2021年4月,两人在明知话机设备和电话卡是用于电信诈骗的情况下,通过“Skype”联系,按照上线的指示,插卡、登记、维护、更换地点等操作用以实施远程网络、电信诈骗。
2021年6月7日、8日,陈某、舒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在二人的租住处扣押一台“GOIP”话机设备和大量电话卡。
经查实,二人架设的“GOIP”话机设备期间,共有38名被害人被上线犯罪分子远程操控话机设备,用模拟的手机号码骗取大量钱财,涉案金额高达252万余元。
红谷滩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舒某、陈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帮助提供通讯传输通道,数额特别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GOIP”是一种网络通讯的硬件设备,可接入大量手机SIM卡,将传统电话信号转换成网络信号,以实现虚拟拨号,通过操控具有机卡分离、多卡多待、群呼群发、远程控制等功能,被称为“诈骗界新宠,传闻中的黑科技”。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伴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我们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电话,不随意点击网络链接,涉及钱款往来多核实,提高防范意识,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来源:南昌红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