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第六感能力主要分为以下十种表现形式:
1.曾经做过一些梦,梦境果然真的发生了。
2.曾经到过一个新地方,发现那里的景物都是熟悉的,但从前未涉足过此地。
3.在别人正要开口说话之前,常知道他要说什么。
4.常会有很正确的预感。
5.在电话铃响之前,能预知它就要响。
6.曾经想到一个很久未见的人,果然在两天内就与他相遇了。
7.曾听见一些无法解释的声音。
8.能感觉到别人在后面看着我,独处时候后面老是有人在边上。
9.乌鸦嘴,说啥中啥,想啥来啥。
10.感觉有另一个自己的存在。
听起来是不是感觉特别扯?但实际上,科学界是普遍认同第六感存在的,所以这一点不用质疑,从古至今,人们对于第六感的研究就从未中断,尽管有很多人研究,但结论都太过于玄幻,真正把第六感当作是科学理论并投入研究是在1930年,在1930年时,在美国有一位叫做“莱因”的心理学家,莱因曾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并在1925年时获得了该校的哲学博士学位,学业生涯结束后,莱因先后去到了西弗吉尼亚大学与杜克大学担任大学教授,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他提出了一个叫做“超心理学”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常讲的特异功能,经过一系列探索之后,人们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这个设想就是“超感官知觉”,英文简称为“ESP”,就是说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些隐藏的能力,这些能力必须通过一些特定的方法激活,而第六感这种能力就是可以预测未来,从而做出真正的决定,在这里我们说明一下,虽然第六感和超感官知觉都没有被证明,但是目前科学家都不太认同“超感官知觉”这个说法,所以,我们再转回心理学,从心理学来看一下第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