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ST博元将停止上市
重磅解读:*ST博元退市为何如此重要
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ST博元将停止上市
昨日,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据悉,这是我国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将市场反响强烈、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纳入退市情形中去。《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颁布后,上交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将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移送公安的,作为了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具体明确条件。
自2014年6月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开始,到2015年3月公司因涉嫌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再到2015年5月*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经历诸多法律程序之后,昨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一致表决同意*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
*ST博元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符合证监会《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以来,*ST博元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票据贴现及置换交易,多次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和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入账。从后果上看,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为-3.62亿元,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3年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均为负值。
据上交所介绍,*ST博元自2015年3月26日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至今,即将届满12个月,其股票仍处于暂停上市状态。同时,司法机关目前尚未就*ST博元案件作出生效裁决;公司尚未对已被行政调查查明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改正,也未对可能的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安排。决定*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市场人士认为,将*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彰显了证监会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表明了上交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基本态度,有利于警醒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此前*ST博元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曾违规减持,上交所对其及时采取了交易限制措施,予以了通报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退市,主要源于直接损害投资者权益的严重财务造假等行为,从监管部门来看,这是遏制炒作风气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举措。他说,这一处罚短期可能对部分ST类公司产生冲击,但长期看有利于市场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ST博元退市之后,投资者损失追偿工作应有序开展。那些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法律等机构,也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和问责。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严格落实退市制度,可以为股票注册制等其他制度改革提供良好基础。A股市场还有类似的违法违规公司,但严重程度可能各有不同,退市制度也不可能一步到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博元将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博元”变更为“退市博元”,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上交所将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ST博元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因*ST博元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证券时报网)
信披违法退市第一股:*ST博元“神话”终结
还记得当初《每日经济新闻》刊发的《这位股民好大方:只买了1400股,却向上市公司捐赠8亿元资产》中的那位“中国好同学”吗?就算是有了他的“无私帮助”,*ST博元仍然难逃终止上市的命运。
随着上证所昨日(3月21日)的一纸公告,*ST博元成为A股首只因信披违法遭强制退市的股票。不过,当这个退市决定真的如期而至,又着实有些让人吃惊。因为这对于A股市场而言,或许意味着“不死鸟”神话的终结。
上证所终止*ST博元上市
3月21日,上证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该审核意见,上证所决定终止*ST博元上市。
自3月29日起,*ST博元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证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在摘牌之后,*ST博元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上证所表示,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博元此番被退市的主要依据为《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对于上述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证券交易所应当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2014年6月17日,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从调查情况看,*ST博元违法行为十分严重。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2015年3月26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月31日,*ST博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5月25日,上证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ST博元股票暂停上市。
“不死鸟”神话被打破
对于A股市场而言,*ST博元被终止上市,意味着“不死鸟”并不是真的不会死。
*ST博元的代码是600656,这一串被股民熟识的数字背后,曾经加注了十多个名字:凤凰化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T方源、博元投资等,直到如今的*ST博元。不断更名的背后,伴随着的是频频出现的财务困境和保壳重组的挣扎,以及走马灯一样的大股东——这家公司,堪称是A股不死鸟神话的代言人。
事实上,即便在被暂停上市后,*ST博元依旧不愿“坐以待毙”。
此前,时任*ST博元董秘的何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包括证监会立案调查、上证所暂停上市、半年报披露,加上涉及的一些诉讼以及申请重整等所有程序都是我们董事会来做,我和董事长接手后基本上都没有周末概念,最大方向就是保护公司”。
其中最让外界津津乐道的,莫过于*ST博元董事长许佳明的同学郑伟斌无偿捐赠的8.59亿资产。
2015年12月12日,*ST博元公告称,公司于10日与自然人股东郑伟斌签署《资产捐赠协议》。根据该协议,郑伟斌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95%的股权无偿捐赠给上市公司。经评估,福建旷宇95%股权对应评估值高达8.59亿元。郑伟斌当时仅仅持有*ST博元1400股股份。
针对此事,《每日经济新闻》刊发了《这位股民好大方:只买了1400股,却向上市公司捐赠8亿元资产》,使得此事迅速受到市场及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在监管层的逼问下,事件背后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原来,郑伟斌是许佳明的中学同学。而许佳明与郑伟斌也存在着内部协议,倘若郑伟斌不能按期足额向肖金兵和郑智凡支付福建旷宇的股权转让价款,许佳明同意就不足支付部分提供无偿财务资助。
也就是说,在这一则离奇的资产捐赠背后,仍然是*ST博元的利益方保壳的手段之一。不过,现今看来,这对于公司的保壳于事无补。
关于捐赠,上证所3月21日是这样定性的:“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捐赠资产公告,但与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退市无必然联系”。
目前来看,*ST博元还存在着一丝挽救上市资格机会。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对上证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此外,根据规定,*ST博元终止上市后,在满足时间间隔等重新上市条件后,可以向上证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具体来看,*ST博元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同时,公司需要满足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以及包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等方面的要求。
记者刚刚再次致电何进,其表示,“我正在看上证所系统上的公告,还在忙,先这样”,随后匆匆挂断电话。
还有哪些公司有风险?
目前为止,A股市场上仍存在部分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在*ST博元被终止上市的消息发布后,市场关于其他上市公司也面临此种风险的猜测也是甚嚣尘上。对于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言,自己手中的股票是否也会步*ST博元后尘无疑是其关注的重心。
尽管*ST博元是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但同花顺、安硕信息、欣泰电气、锐奇股份、京天利、恒顺众昇、宝利国际、嘉寓股份、金亚科技等因被证监会调查而发布了暂停上市风险提示的创业板公司仍再度引发关注。
3月18日,同花顺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被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证监会于2015年11月9日就该案召开了听证会,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安硕信息3月16日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每日经济新闻)
重磅解读:*ST博元退市为何如此重要
3月21日,上证指数7连阳。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履新1个月后,证券市场传来一个重磅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ST博元股票正式终止上市。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终止上市的公司。
具体是怎么回事,有何影响,大致概括如下:
*ST博元为啥退市?
虚构财务数据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信息披露严重失实。总之,摊上事了。
它退市了,我手里的票咋办?
从3月2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共30个交易日(非自然日),简称变为退市博元,涨跌幅变成10%;买入门槛需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卖出不受限制。正式退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是否可以重新上市?
理论上有可能。但需满足很多条件:1、时间不早于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也就是至少等到2018年;2、此前的违法行为被纠正,人员被追责;3、申请上市时公司股本、股东人数、盈利现金流净资产、审计报告、主营等符合相关要求。
[b]我被它伤了,但现在已经不持有,可以索赔吗?
只要买入是在违法违规事实披露前,卖出是在违法违规事实被认定后,投资者就可索赔。并且,公司只有对索赔进行妥善安排后,才能重新上市。
为何*ST博元退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证监会刘士余主席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上任后首次亮相时第一句话就是“我尽我的努力,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有了*ST博元的榜样,ST板块可能会承压,具体名单附后。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
上交所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说,*ST博元退市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ST博元经行政立案调查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时间是从2014年6月17日到2015年3月27日;第二阶段,*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时间是2015年5月25日;第三阶段,上交所对*ST博元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间就是今天。
那么,*ST博元在1990年12月进入证券市场,今天被迫离开,一进一出的25年间,除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外,*ST博元还有哪些“罪状”,对资本市场造成了哪些损害?今天将它驱逐出A股市场,哪些人会被直接或间接“判处死刑”?证券时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桂浩明、叶檀、董登新3位专家,听听他们的如何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终止上市之事一出,A股市场的“垃圾股”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场将加快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因此,市场不会“判死刑”。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事显示了退市制度的坚决落实,有利于“缓冲”未来注册制出台对市场的影响。A股市场类似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业绩差的公司还有不少,但严重的典型的不多。*ST博元退市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让它从现有的市场里“出去”,未来条件符合后还有满血复活的可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ST博元上市25年来至少8年是亏损的,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因此,其他某些类似的公司可能“濒死”,会受到此事的严重警告;投资者“不会死”,有关部门将开展损失追偿工作;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等机构应该受到问责和承担连带责任;炒作壳资源的皮包公司会受到威慑和警告,日子会不好过。
除此之外,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将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将其清出资本市场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将给其他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威慑力,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手段。显示了交易所等各方尊重法规,严格了落实新一轮退市改革的态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刘士余主席此前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而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那么证券时报记者相信,资本市场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我们不禁要回顾一下*ST博元在这过去的25年中,究竟有哪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从目的上看,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其2011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股东权益3.8亿余元;从手段上看,公司2011至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虚构票据贴现、置换交易,且多次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和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入账。
从金额上看,2011年至2014年,公司在其相关定期报告中虚增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金额巨大;从后果上看,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为-3.62亿元,追溯调整后, 2010年至2013年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均为负值。
董登新认为,此次退市决定,是属于证券监管部门的一次“行政处罚”。但与此相关的民事、刑事责任追究还在后面,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除了终止其上市外,证监会及交易所对*ST博元还有哪些具体的处罚措施?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ST博元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公司董监高声称“无法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一度引起市场轩然大波。就此,上交所迅速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公开谴责。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的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了交易限制措施,并予以通报批评。
很快,*ST博元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为此,投资者需注意哪些事项呢?
主要有以下四点。(1)、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博元”变更为“退市博元”,涨跌幅限制为10%;(2)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3)上交所将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4)*ST博元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第14.3.25条的规定,*ST博元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三十个交易日后,上交所在五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届时*ST博元被摘牌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转让。
*ST博元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公司并没有破产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经营。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最后最关键的一点是,因*ST博元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如何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就*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另外,《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也就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了安排。针对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综合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将“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列为了重新上市的条件之一,公司只有符合该项条件,才有可能申请重新上市。
附:存在退市风险个股一览
因*ST板块做出来表格太长,且在行情软件查找很方便(小编的行情软件是输入ST板块的拼音缩写STBK即可),这里就不一一列出了。
我们重点筛选出因信披违规、违法经营等可能退市,以及简称里不戴星但已发布退市风险公告的个股。
多家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爱“折腾”的上市公司
作为沪市“老八股”之一,*ST博元被称为最爱折腾的上市公司之一,历史上经历过高达10次蜕变的“不死鸟”,也曾演绎过复权价高达3700元的资本神话。
公司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颇有戏剧性的是,2015年年底,处在退市边缘的*ST博元遇上了“中国好同学”。一位持股仅1400股的小散郑伟斌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公司95%股权无偿捐赠给公司。据测算,这部分资产估值高达8.59亿元。尽管捐赠资产事项获股东大会通过,但*ST博元表示,该事项与公司重整工作无关。“本次受赠资产虽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但受赠资产事项与公司恢复上市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事项,两者之间无必然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ST博元去年5月1日至停牌前累计仅下跌5.76%。从公司最新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册来看,机构股东早已全部撤离,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均为自然人,持股数目从500万股至107万股不等。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庄春红,其因司法裁定获得了*ST博元的10.49%股权,合计1997.807万股。不过,去年5月8日晚间,*ST博元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庄春虹5月6日至5与8日期间,减持合计1497.80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但未在减持股份数量达到5%时停止减持并对外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5月8日晚间*,ST博元还接到庄春虹的减持公告,庄春虹表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截至2015年5月8日收盘,庄春虹尚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多家公司存暂停上市风险
目前发布公告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预计将再次受到公众关注。
2016年以来,安硕信息、欣泰电气、同花顺、吉峰农机、*ST新梅、*ST常林、*ST南化、*ST舜船、*ST川化等42家公司发布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其中主要有两类风险,一是连续亏损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二是被证监会调查而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公司同花顺、安硕信息、欣泰电气、锐奇股份、京天利、恒顺众昇、宝利国际、嘉寓股份和金亚科技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立案调查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与主板退市规则有所不同,创业板公司实行的是直接退市机制。
目前,京天利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董事长钱永耀已就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及申辩。(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