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检微察隐,千锤百炼,
以匠心守初心,
为着胸前的检徽,
从未停下奋斗的脚步。
《榜样力量》第四期,
清检君邀你共同感受业务尖兵的风采。
跨业务条线能手——陈学勤
陈学勤,现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机关纪委书记。从检30年来,陈学勤先后担任控申检察科科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监察室主任、检务督察部主任,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先进个人、“六优”党员、优秀党员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
在担任民行科科长期间,陈学勤带领科室共办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案件近300件,其中抗诉4件,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59件,所有提请省院抗诉的案件,均全部改判。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陈学勤积极探索,带领科室发现和研判公益诉讼线索共84件,督导、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36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10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其中,清新区院诉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公益诉讼案入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担任监察室主任、检务督察部主任期间,陈学勤积极开展巡察、检务督察工作。在2019年对连南、清城区院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期间,对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
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刘海燕
刘海燕,现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驻清远监狱检察室主任、第三党支部书记。从检10年来,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2次。
刘海燕理论功底扎实,多篇调研文章被高检院、省院等刊物采用,其论文《犯罪性人格在犯罪防控中的功能》在《中国检察官》刊登;《法律监督的再认识与完善对策》荣获《检察研究》夜空闪耀·检研之星;《监察体制改革下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属性的再认识和完善对策》荣获第三届清远检察论坛“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法律监督”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刘海燕业务能力突出,先后两次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分别获评全省二等奖和“业务能手”称号,并于2016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执检业务专门型人才库。刘海燕办理的徐某东提请特赦一案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社会效果显著,获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办理的“罪犯陈祥森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卢扬奕
卢扬奕,现任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0年来,荣获“清远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1次,多次获评市检察院先进个人、“六优”党员等。
卢扬奕多次参与办理本市具有影响力的大要案,包括胡某某等人制造毒品案、陈某某贪污、受贿、行贿案、“11·5”涉黑专案、“9·28”涉黑专案等。在办理胡某某等人制造毒品案过程中,卢扬奕针对个别被告人提出非法取证、翻供的问题,主动调查取证,排除存疑证据,从毒品案件特殊性、证据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最终犯罪分子均受到法律严惩,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优秀案例”。
在办理冯某某认罪认罚案过程中,卢扬奕结合冯某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主动加强“诉、审、辩”三方协商,与冯某签署具结书,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得到法庭采纳并当庭宣判,开创市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确定型量刑建议的先河。办理“9·28”涉黑专案过程中,卢扬奕凭借扎实的法律基础和办案经验,围绕疑难重点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提出着重强化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危害性特征证据体系的策略,为该案成功起诉、判决奠定坚实基础。
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季焕爽
季焕爽,现任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7年来,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个人嘉奖1次,荣获“清远市优秀公诉人”“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获评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受聘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教师;代表广东省检察机关参加第四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获“最佳风采奖”和团体二等奖。
季焕爽敢于担当,实干作为,以“求极致”精神履职尽责。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季焕爽年均办案170余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秉持着“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如黄某龙等人涉黑案、黄某泳等人涉恶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季焕爽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坚持“办一类案件写一篇调研、读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见一个典型写一篇信息”的调研思路,勤于笔耕,其撰写的20余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采用,结合办案实践所撰写的多篇案例信息被《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及《清远日报》刊载;2018年完成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检警关系”调研课题;2020年4月研发的《不起诉之价值及法律适用》课程获评“第五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检察业务“多面手”——范明亮
范明亮,现任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2年来,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范明亮心系大局、敬业奉献,从刑检科、反贪局、反渎局到民行科,范明亮几乎跑遍了县检察院的每一个主要业务部门,是一名有着侦查、公诉等多个岗位经验的“多面手”。他勤于动脑,善于分析,在办案过程中全方位收集线索,剖析案情,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担任民行科科长期间,范明亮勤于探索,办理的陈某源、杨某聪、赖某全、张某合涉嫌污染环境一案为佛冈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6年,范明亮通过佛冈县一工厂明排废气危害一方公然藐视环保部门执法的新闻,敏锐地捕捉到其存在问题,并带领干警克服重重困难,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成功办理了“佛冈县国土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典型案例。2018年以来,范明亮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全部检察建议都被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共提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依法维护了社会公益,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有多少荣耀,就有多少汗水
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
榜样的力量,就像一束光,
照见检察事业奋进路上
所有的拼搏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