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ws- 属于几类会议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之前的会议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一、二、三类会议,并未对除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其他业务性会议作出明确规定。新《办法》将这部分会议作为“四类会议”纳入规范范围。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会议记录中一般出现哪四类人员
会议记录中一般出现以下四类人员参加,会议人员主持,会议人员会发言人员会记录人员
大型会议用车车队接待流程
要按以下四类需求来安排流程。
一、接送站需求
要确定好每个人的来去日期、航班、车次、具体时间,如果人多就要尽量集中成几个接送时间,安排大中型车辆集中接送,要通知到位,时间合理。
二、集体出行活动需求
看人数确定车型,一定要打出提前量。做好通知工作,要安排清点好人数。
三、特殊要求出行需求
这也必须安排好,可以交给专人负责。
四、预留备用车辆
一定要留好备用车辆,以备急需。
以上回答希望能有所帮助。
四类会议标准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3日对外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更严格的新规从7月1日起施行,多处修改释放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信号。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介绍,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四类会议定义,更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强调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新办法延续现有会期和规模规定,如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二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300人,三类会议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四类会议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会议费管理办法中什么是一,二,三,四类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