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调解协议(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还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法律的执行有实际保障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但起诉状不是司法文书,司法文本贯穿整个司法活动。那么交通事故三方调解协议怎么写呢?
1.交通事故三方调解协议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格式/样本)
赔偿人的个人信息
被补偿人的个人信息
中间证人的个人信息
关于交通事故的事实描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是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电动车修理费、交通费等。;
二、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之后双方不得反悔,被补偿人不得追究被补偿人的任何责任,放弃对两被补偿人的诉讼权利;
第三,双方没有其他纠纷。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被赔偿人:(签名)
二、如何调解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一是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前3天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和地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一方当事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参加调解的,可以在约定调解时间前一天通知承担调解的交警,要求变更调解时间。处理调解案件的交警将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新的调解时间。但是,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期限内。
第二,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应纳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调解参与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工具的所有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 *** 人或委托 *** 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委托 *** 人参加调解,必须向调查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的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三,调解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日。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丧事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交通事故调解书可以公开吗?交通损害赔偿调解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不宜公开进行。为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两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必须遵守以下程序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分担的数额;
5.确定补偿方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 *** 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生效;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 调解结论,发送各方当事人。
三方交通调解协议撰写的法律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交通事故三方调解协议必须包含赔偿人的个人信息;被补偿人的个人信息和中间证人的个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