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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指的是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和土地使用者签订的相关合同,签订后个人可以对土地享有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虽然能够享有土地的各项权利,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常见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房子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国家不会回收,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法使用房子。
2、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想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在到期前一年提前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并按要求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由于政府的一些规划问题,要将土地回收,此时无法办理续期,政府回收土地后,会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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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土地能否确权
法律分析: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
(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相关部门要监督流转双方完善土地流转合同。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商品楼基础确权给个人违法吗
一体土地被个人确权是违法的,确权应该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个人没这权利
土地使用权表示的
问题一:土地使用权人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问题二: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区别为: 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确定给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2、土地位、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问题三: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你好!土地使用权面积就是你所买房产所占的土地面积!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小区占地总面积/小区总建筑面积)*你的房屋建筑面积 问题四:土地使用类型 出让是什么意思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农民集体的土地由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转征为国有土地,属于强制性征地行为。征用是一种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行为,而不是土地使用权的类型。 问题五:受让得来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受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已交过土地出让金,可以自由买卖的个人土地权。相对的有集体土地和划拨土地等 问题六:土地使用权人是指?? 土地使用权人是指国家盯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人 问题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出让分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和拍卖出让四种。出让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与受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授予一定年限揣地使用权利的行为。 问题八: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都是什么意思? 1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说70年是目前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时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能否延期,怎样办理延期等,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等,但国家一定会出台法律、法规的。 2房屋的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地产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作为财产的土地。简单地说,就是土地财产。法律意义上的土地财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l、属于一定的所有者或使用者;2、有明确的四至界定;3、可以依法转让;4、能给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一定的权益。土地财产按其用途可以分为:1、居住用地;2、工业用地;3、商业服务用地;4、仓储用地;5、市政、交通用地;6、科教文卫设施用地;7、绿化用地;8、其他用地等。 3地产 地产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资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会的有效需求等特点。土地资本是为使土地达到一定的使用标准而进行的开发投资,这种投资要转化为一定量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属性。 地产的交易形式有:(1)一级市场。这是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市场,它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实现。经营业务包括:征用土地,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以出售或拍卖的方式转让土地的一定时期的使用权;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2)二级市场。这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土地开发公司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经营所形成的市场。 问题九:房屋土地70年使用权 什么意思 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年限问题。 住宅土地的最高使用年下是70年,梗一般都不足70年。无论多少年,都不会对房屋产权产生影响。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除了拆迁或土地征用(都可以足额补偿)之外,现在没有必要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及后续问题。 问题十:土地使用权中(2011)第00920号什么意思? 您好,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您提供的这个编号应该不全吧,编号前面是应该有诸如“国用”“集用”“集有”等字样的。分别表示“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至于编号则分别代表“登记年期”和“登记顺序号”的意思。如您提供的这个编号,即为“2011年、第920号成功登记”的土地证书编号。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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