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消防设施清单)
北碚区公安局、北碚区融媒体中心在重庆嘉陵之声推出全新电台节目《警察日志》,正在持续播出。
今天讲的是北碚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党员民警费俊峰的一个故事。
我是北碚区何家村的社区民警。辖区老刘把北碚何家村的房子租给了老郑。一天晚上7点多,老郑出门忘记关暖气设备,导致房子着火。火灾造成屋内物品全部被烧毁,灭火中的消防水造成同一楼层5户居民的墙壁和地面家具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后消防部门出具了消防证明,老刘和老郑协商了赔偿协议。但是,老刘和老郑并没有主动赔偿受损业主。涉及损坏的业主让我帮忙协调处理。
我得知情况后,组织协调了两次,都没有达成一致。之后我跟受损车主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业主同意房东对事故负全责,应主动进行赔偿,受损业主不应跑腿。之后,受损业主对老刘做了一些行为,阻碍他修房子,在电梯间贴告示,甚至把锁都堵上了。为了防止案件转狱,我采取了逐个破、由简到难等方法。
经过近半年的调解,三户如愿达成补偿协议。同样,我继续指导这两个协商未能采取司法程序的家庭。另外,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主动查看他们房子的受损和恢复情况,我真的很关心他们。最后车主心态变了,认为我对不该负责的事情还是那么热心。最后他们接受了赔偿,历时一年,最终达成协议。
重庆嘉陵之声
警察日志
这笔赔偿在费警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在此,我们节目也提醒大家:作为房东,在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之前,您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同时,对租赁房屋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使租赁房屋不存在火灾隐患,出租人应当尽到自己的义务。当然,作为承租人,你也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转租或改变房屋功能和结构。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