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员工撕人民币(处罚员工集体撕百元大钞)
人民网济南3月24日电人民网23日从济南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3月23日上午,济南国美电器一店女店长以销售业绩不佳为由,强迫未完成任务的员工站成一排,自行撕掉一百元。
人民生活网获悉,3月23日上午10时许,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分局在网上发现一段撕毁人民币的视频。经查,该视频于3月22日晚上传至 *** 。内容是国美洪家楼店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训话,并强迫其当众撕毁人民币。
被撕碎的人民币
据人民生活网报道,23日上午11时左右,该店负责人刘(女,30岁)到济南历城区山大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询问,刘如实供述了其在3月22日晚的例会上,为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纸质宣传品,强行将5名未完成任务的员工撕毁百元大钞,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500元。案件发生后,刘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当晚将撕毁的人民币捡起粘贴,并给予撕毁人民币的5名员工每人100元的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的法制观念都比较淡薄,而且不仅是刘,撕毁人民币的5名员工客观上都违反了人民币管理的相关法律。考虑到他们没有恶意撕毁,公安机关对5人进行了法制教育。
目前,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被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济南市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和网民,人民币是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各单位和个人都要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坏人民币,阻碍人民币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损毁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仍以各种手段损毁或者损坏人民币。
故意损坏人民币包括:
(一)故意将完整的人民币纸币切割成段或者撕毁的;
(二)故意用焰火部分或者全部焚烧完整的人民币纸币的;
(三)在人民币纸上乱涂乱画的;
(四) *** 人民币工艺品;
(5)熔炼钱币。
版权声明:人民生活网主管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本网站发布的新闻信息和资料均为人民生活网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此稿件已获今日头条授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