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是什么意思
“我”和“我等”
商子雍
当过十几年语文教师、几十年文学月刊和报纸副刊编辑,咬文嚼字是一种“职业病”,见到那种不规范的说话或行文(尤其是后者),忍不住就要说三道四,此之谓“发病”!
今天,想来普及一点儿属于ABC范畴的常识:“我”和“我等”的不同。
查《现代汉语词典》,对“我”的诠释是:人称代词,称自己;同一辞书对“等”的释义之一,则是用在人称代词或指人的名词后面,表示复数,如我等、彼等。所以,单独的一个“我”字,只能是指一个人;而“我等”则不然,可以是指几个人、十几个人、甚或几十个人。
“我等”和“我们”的意思倒是一样的,不过,后者似乎更口语化,而前者,好像作为书面语言使用得多一些;当然,如果改称“吾等”,就会显得愈发古奥典雅了!
我一向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立足于法律和道德底线之上的自由发声,是每一个公民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但同时我还认为,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名头有多大、地位有多高,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只能代表自己发声,而不能代表或多或少的别个说话。只能用“我”却妄称 “我等”,从法律层面来审视,涉嫌违法;倘若用民间俚语来状绘,这叫 “笨狗硬扎狼狗势”,很不好!
遗憾的是,这种让人不舒服的虚妄之举,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
事例一:2002年夏天,中国男子足球队在韩日世界杯上不但三场皆北,而且一球未进,球队回到北京时,中国足协阎世铎副主席前往机场迎接并发表讲话认为:中国足球队“三场比赛表现出来的团结拼搏精神,特别是一场比一场更好的顽强作风,应该说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尊重。”这位阎副主席还表示:“中国足协和全体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事例二:2004年8月13日晚,CCTV的体育频道播出了对射击名将张山的专访,其中有这样的内容:张山回忆,1992年夏天,当她在巴塞罗那的赛场上以200靶全中的优异成绩夺得奥运金牌以后,在场观战的何振梁(时任国际奥委会副主席)对她说:“我代表全国人民感谢你。”
应该肯定的是,何振梁先生在巴塞罗那赛场向张山表达的感谢之情,倒的确是和全国人民的心相通;而阎世铎先生在北京机场之所云呢?则是他把自己的错误认识蛮不讲理地强加在全国人民头上。二位先生之所言孰对孰错姑且放在一旁不去多议,要追问的是他们在代表全国人民说话之前,是否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全国人民的授权?如若没有,那我斗胆建议,不管是我从来就比较尊敬的何先生,还是我一直不太喜欢的阎先生,哪怕自己要说的话是多么多么正确、确系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最好只代表自己、最多代表自己确实有权代表的那个单位——因为,在现代民主社会里,这样做是一个守法公民行事的起码准则。
还想公布一件我自己的囧事。
说起来是20多年前的旧事了,那时候,我常去陕西电视台的一档说话栏目客串主持人,有一次录制节目时,现场观众中有正在参加西安护城河清淤工程的解放军官兵,作为主持人的我,当然要在开场白中对他们有所表示。就在我张口说出“我代表”三个字,其后的“全市人民”四个字将要出口之际,脑子里却忽然一激灵:“我算老几?我凭什么代表全市人民?”于是赶忙改口:“我代表我自己向你们致敬。但我相信全市人民和我一样,人同此心,心同此情。”事后夫人问我:“整天伶牙俐齿的,怎么这一回说过‘我代表’以后打了个咯噔?”我正色答曰:“就是这个咯噔,才使我不曾犯在没有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全市人民说话、‘笨狗硬扎狼狗势’的严重错误。”
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