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自己下厨做饭太辛苦
点外卖又吃不惯
咋办?
为解决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我市41个区县均建设并运营社区老年食堂。各区县如何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为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助餐服务?今天,就跟小政一起看看江北、丰都、酉阳的做法~
江北:出台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
江北区民政局、江北区财政局印发《江北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方案》《江北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
建设方式上,依托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老年食堂,采取定点膳食、配送到户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服务。
站点扶持政策方面,独立设置运营的老年食堂每个补助5万元/年,依托街道(镇)养老中心(站)设立的助餐点,纳入中心(站)运营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要求中心须设立社区食堂,为辖区老人提供堂食服务和送餐上门服务,年服务量不低于6000人次;站应提供助餐服务,有条件的站可提供堂食服务。
助餐补贴标准如何?对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区级给予每人每天10元用餐补贴;在用餐补贴的基础上,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3元送餐补贴。对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老年人,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助餐补贴,不重复享受;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助餐服务补贴经费优先由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补齐。
丰都:出台老年食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丰都县民政局印发《老年爱心食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重点解决老年人吃饭问题。
示范打造——将老年食堂建设纳入全县基层治理类“揭榜挂帅”榜单之一,鼓励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同时,县民政局择优选择10个揭榜对象率先进行老年食堂建设试点。
场地选址——根据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村级养老互助点)原有设施资源改建,与社区食堂、对外运营便民快餐店合作,引导大中型对外运营的餐饮企业利用其现有门店增设“老年餐桌”专区等方式选址建设。
政策扶持——制定《丰都县老年爱心食堂建设及星级评定参考》,对验收评估合格的将依据划定星级等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标准划拨60%建设补贴,根据评估验收结果和运行情况拨付剩余的40%运营补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全县老年爱心食堂建设水、电、气等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
部门合力——县委组织部把老年食堂服务对象纳入全县基层治理网格中的特殊关爱人群对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老年爱心食堂建设前期评估、资质认定、食品安全等日常监督检查;县融媒体中心、县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文化旅游委对老年食堂选址周边配套完善文化、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县经济信息委协调水、电、气相关部门争取税费减免政策;县民政局负责全县老年食堂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日常统筹、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负责老年食堂建设区域统筹、选址、规划和落实属地责任。
酉阳:出台老年食堂运行管理办法
酉阳县民政局出台《酉阳县老年食堂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老年食堂运行。
分类管理——老年食堂分中心食堂和流动助餐点,由各村(社区)根据地缘自然条件等按“1 N”模式自行确定配置,分类实施管理。
运营补助——各村(社区)根据每年集体经济收益状况,合理调剂一定比例的收益资金用于老年食堂运行服务经费,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以服务记录生成的服务月报,作为结算依据直接向承接助餐服务的机构(团体)或组织者据实清算。
食堂定价——在物价、民政、财政及乡镇(街道)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定价标准根据市场物价水平适时调整。
运营管理——老年食堂的设置符合消防、食品等有关规定;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老年食堂经费专户,落实专人专账管理;老年食堂运营的人员工资、食品物料购置费、水电费、设施设备维护费等由村(社区)集体经济承担,或根据运行承包协议由承接运营的社会化机构(团体)或组织者承担。
激励机制——老年食堂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评体系,对老年食堂长效运营表现较好的村(社区),乡镇(街道)对其村级组织经济社会综合发展业绩、基层党建考核、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群众能力、村(居)干部测评等予以酌情加分。
来源丨重庆市民政局
供稿丨市社会福利指导中心、江北区民政局、丰都县民政局、酉阳县民政局
版权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