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在现代人看来,有些不合逻辑:能管理好一个家庭,真的就能管好一个国家吗? 我们当然得以《大学》成熟的年代为背景来探讨它的含义。那个时候的国家自然没有现在这么大,方圆几百里、上千里的诸侯国能有几个,多数是方圆几十里乃至几里的小国。而那个时候的家就远远不止现在这么大。现在一个家庭一夫一妻一个孩子,父母虽然健在,但老两口怕跟儿媳妇闹意见,还不愿住到一起,“自成一家。”人口这么少,说到“管理”二字好像还有点夸张。 那时一个家庭一个妻子几个妾生一堆孩子一大堆孙子,聚到一起挤满一屋子。而且这个“家”字不是指家庭,而是指家族;不是指一个家族,而是指三族:母族、父族、妻族。三族的事都是“家事”。从历史资料来看,那时一个士人如果当了官,有了封地,需要给三族的成员安排工作,使他们获得收入。比如《说苑》记载,齐景公听说晏子家里穷,想把一个千户的县邑送给晏子,晏子辞谢说:“我家里不穷啊!君王的赏赐,是我父、母、妻三族都受到恩泽,还惠及我的朋友,还有余钱来救济穷苦的百姓。”“朋友”是指食客,也要靠这个官吃饭。既然跟三族及朋友都存在密切的经济关系,必然存在管理关系。而三族的成员,个个沾亲带故,“打断骨头连着筋”,那比管理一般百姓要难得多了。略有偏心,人家不服;说话不到位,人家不爱听;稍有不合礼仪的地方,人家会说闲话,弄不好,年高的长辈会指着你的鼻子数落一顿。所以,管理一“家”,难度不亚于管理一国,而且对个人能力、修养的要求非常高。由此可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合乎逻辑的,其中以修身为前提条件。 “格物、致志、诚意、正心、修身,”是另一条逻辑线,其中以“格物”为前提条件。 对“格物”一词的含义,以前学术界有过不少争论,莫衷一是。汉末郑玄对这二字的注解是:“格,来也。物,犹事也。”合在一起,竟然是“来事。”郑玄注“六经,”历来被奉为权威,但对“格物”二字的注释,未能令人心服,所以后世履有新注,亦未形成定论。颜元《习斋馀录·言行录》称:“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于格杀之”之格,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王门”是指王守仁,即我们比较熟悉的王阳明。“朱门”是指朱熹,被后世称为“圣人”。两人都是南宋理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是“心学”代表创始人,而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 朱熹对“格物”二字的理解上承程颢、程颐。二程认为:“格犹穷也,物由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程氏遗书》),朱熹也认为格物就是穷物之理。 王阳明以前也相信“穷理”说,据南怀谨大师介绍说:“他在少年时期,研究探讨儒家的理学,好学深思,要想明白“致志在格物的真义,便曾对着竹子,用心去格。竹子是物,用心对着竹子在格物,这不能说是不对吧!他是打起精神,用心不乱,专心致志去格竹子。不像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样轻松潇洒;也不像李白的“想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那样的闲情逸致。所以他格了不久,格到心胸发病了!因此,后来他才下一定论,“格物”的意思,是格去心中的物欲,并非是对着外来硬格的。” 王阳明晚年几乎只讲“致良知”三字,他曾把“格物致知”之法概括为四句话:“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由此可以看出,他对“格物”的理解是去除贪欲而存其良知。很显然,南怀谨大师比较认同这一观点。王阳明是在参融儒学、佛学的基础上开创“心学”的,而南怀谨也往往以佛学为基础参研其他学说。两人在这点上倒是一致的的。 “ 致知”的“知”,是智慧,不是智慧,不是知识,如果获得知识,读书就可以了,用不着跟贪欲过不去。要获得智慧就没这么简单。 去除贪欲跟增进智慧有什么关系呢?智慧的特点是自由思考,无拘无束。而物欲就像一根绳索,牵住你的思维,左右你的思想,让你患得患失,无法自由思考。物欲越多越强烈,绑的绳索越多越粗,就动弹不得了。 当然,像追求爱情、追求吃饱穿暖这种基本欲望,是去除不了的,“格物”的目的在于去除贪欲,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物欲,尽量扩张思想的空间,使智慧更通达。 所谓贪欲,就是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自己不该享有的东西。那么,什么东西不属于自己或不该享有呢?这是一个涉及法律、道德、伦理、制度、价值观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话题,一言难尽。大致上来说,自己没有对等付出的东西是不属于自己的,与自身条件不匹配的是自己暂时不该享有的。所谓“暂时”,是因为人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善现有条件。所谓,说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正文
《一》贪婪导致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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