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校代码:13660)
(2)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3)办学层次:本科。
(4)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荆路28号,300384。
(5)学院基本信息: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独立本科院校
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独立学院,以管理、经济、艺术等学科为主,学制四年。目前设有工商管理系、会计系、经济与贸易系、艺术设计系、影视与舞蹈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思政课与基础课教学部、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上级的政策规定,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五条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本科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往年录取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编制分省份、分专业、分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将预留招生计划总额的1%,主要用于生源好、志愿多、录取分数线高的省(区、市)。
第七条学院招生专业25个。其中,英语、商务英语、日语、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7个专业按专业招生。
其他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类别如下:
工商管理一(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二(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
旅游管理(包括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
金融学(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
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与动画)。
第八条考生在填报专业或专业志愿时,应填报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本人志愿为主要依据,对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审查,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院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优先录取报考之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如果之一志愿考生的档案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在录取专业或专业大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当分数未达到之一专业或专业大类分数线时,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或专业大类分数线,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或专业大类被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未被录的专业或专业类别;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清退;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没有等级之分。
第十三条对加分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对专业(大类)的录取和安排作如下规定:
(1)江苏省考生,高级职位考生按成绩排序。当两者成绩相同时,参考辅助成绩。如果辅助成绩相同,那么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
(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实行1: 1按专业(专业类别)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三)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省考生,录取时执行这些省市2020年录取工作计划的有关规定。学院上述六省市招生专业(班)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学院官网的公示为准。
第十五条艺术班录取原则: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要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学历。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1.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
按照分省招生计划,在志愿按顺序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分数相同,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英语的分数。平行志愿省,投档原则由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录取原则与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策相抵触时,按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2.表演和舞蹈表演
按照分省招生计划,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分数相同,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英语的分数。平行志愿省,投档原则由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制定。录取原则与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策相抵触时,执行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表演要求男生身高1米70,女生身高1米60;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
第十六条招生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和复检。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指导。
第十八条学院日语专业以英语和日语两种语言招收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是英文,小语种考生要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学院在收到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可登录学院招生网,之一时间查询录取结果,并通过特快专递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收费和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金融专业15000元/年;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设计专业22000元/生/学年;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2000元/生/学年。住宿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四人1500元/生·年,六人1200元/生·年(A型),六人1000元/生·年(B型)。收费专业及主要类别详见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打印的2020年新生报名信息。当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 *** 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一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时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除不可抗力及其他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征入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学院在新生报到时和入学三个月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和复核,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在审查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在复审中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三条高校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其户籍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天津市人民 *** 奖学金,以及各种学院级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后根据其学习成绩和专业志愿划分大类。专业分流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资格审查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站:www.boustead.edu.cn
电子邮件:bdzb2004@126.com
微信官方账号: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 :022-23798100传真:022-2379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