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姜
近年来,许多“双一流”大学放宽了博士学位申请中发表学术论文的硬性规定。
最新的两个案例分别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和贵州大学。
今年9月1日,官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的规定》(沪交大[2021]80号)(简称《上海交大规定》)。与2017年9月研究生院发布的《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的规定》(沪交通研[2017]90号)(简称“2017规定”)相比,不再将发表学术论文列为申请博士学位的硬性指标。
2017年提交的《规定》明确指出: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总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条件,没有学术诚信问题的人员,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授予博士学位。
其中,校级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是“博士期间,应在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的期刊上,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之一单位发表(或聘请)两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理学为例,要发表(或聘请)两篇学术论文,至少要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搜索到的期刊上发表(或聘请)一篇。
2017年提交的《规定》还提出: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建立定向期刊目录,可减少其学科高影响因子、高引用率的国际高水平期刊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
但在2021年提交的《条例》中,对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修改为:学位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科学研究或者实践训练,论文答辩,遵守学术规范,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2021年提交的《条例》也明确提出“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
与上海交大类似,贵州大学的一个研究所官网在今年9月8日发布了《贵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简称《大圭大学2021办法》),也取消了博士学位申请中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要求。
贵州大学2021《办法》规定,博士申请人按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遵守学术规范,达到博士毕业要求及以下水平,可授予博士学位:
掌握本学科扎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获得学位必须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获得专业学位必须具备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需要科研创新成果,专业学位需要专业技术创新成果。
此外,《贵州大学2021年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原《贵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黔大学〔2011〕11号)、《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和在职硕士学位授予细则》(黔大学〔2011〕12号)、《贵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和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废止的《贵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及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2019年修订版)》规定了贵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如自然科学类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SCI(中国科学院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且被SCI收录;SCI和SCDW期刊“相交”的两篇论文被SCI收录;SCI与SCDW期刊“交叉”1篇,EI源期刊与SCD期刊“交叉”2篇,被EI收录;SCI与SCDW期刊“交汇”1篇,贵州大学国内一流学术期刊与SCD期刊“交汇”1篇被SCI收录。
事实上,放宽博士学位申请中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已有先例。
例如,2019年4月22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新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此前,按照学校的规定,博士生只有符合学校和所在学科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才能考虑学位。但新规鼓励以学术论文和多元化的学术创新为依据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而不是以学术论文为唯一依据,鼓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
2020年6月19日,北航空第九届学校第十七次会议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研究生院制定了《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评价规定》,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表决,一致通过。
此次评审规定改革有三大突破,其一是明确了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审的主要依据,相关学术成果是学位论文评审的重要支撑和参考,发表论文数量不再是申请博士学位的限制性条件。
2020年12月9日,华东师范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大会,发布卓越研究生教育工作方案,发布九大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到:学校对博士研究出版物不作统一要求,各院系根据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和卓越人才标准,合理制定符合本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多样化、创新性科研成果。
编辑: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