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包装
“整天忙着出货挣钱,对新法律不了解,怎么就犯法了呢?”郑州陈寨批发市场的商户贾先生最近遇上了麻烦。
原来是他出售的鸡精包装上写着“口感最佳”的字样,而《新广告法》明确表示禁用“最佳、最大、唯一、首选、最好”等极限用语。一经发现,承担连带责任的违规店铺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贾先生一下就懵了:“我一箱鸡精才挣几块钱,要我赔20万!”
贾先生也并非个案。常年以来,各种高逼格、博眼球的包装广告语“纵横江湖”。
此前,《新广告法》已经对产品宣用语设定了诸多限制,以后“纯绿色”“无污染”等往产品身上“贴金”的包装用语,也将被国家食药监局定为“消费欺诈”。
■《调味品商界》撰稿人 | 松露 发于 河南郑州
1 、一不小心将进入“严重失信名单”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出:“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6类欺诈行为,均视为“食品宣传欺诈”。
与此同时,还将给予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惩戒”,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
2、以下这些行为都是“违法”除了“宣传欺诈”外,《办法》还对食品市场的热点、模糊点、盲点进行了更加明确的界定,将多种违法行为具体化。
随着互联网、微店、微商等新型交易模式的崛起,食品安全虚假信息的传播屡见不鲜,篡改面包、凉菜等食品保质期、标注虚假日期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单位和个人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除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责任人还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此外,虚假标注“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虚假标注“酿造”“纯粮”“固态发酵”“鲜榨”“现榨”等字样,都将被处罚。
3、工商部门 职业打假人=不懂法就等着索赔吧据调查,自《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不少商家多次“躺枪”,并非产品出现问题,而是在广告用词上,多次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
职业打假人
“新广告法刚出来的时候,很多商家没有注意,用了一些‘极限词’,也有职业打假人过来找毛病。交500块钱,他写个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搞你。”有业内人士告诉调味君。
有业内人士表示,即将火热出炉的《新食品安全法》,和已经在实施的《新广告法》一样,为产品宣传设定了更高的关卡。
对此,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商家:“别当法盲店主,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都应尽快掌握、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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