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里的辅警也是公安辅警的一部分。辅警一般由当地 *** 人事部门 *** ,或经用人单位授权,统一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工资收入由财政供给。辅警是临时合同工,属于编外人员,工资和其他地方财政供养的临时工一样。不同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资金充裕,有其他收入来源,或者有岗位补贴、津贴,收入可能更高。没有生产经营收入、罚没收入,仅有的剩余业务费等。在 *** 机关和事业单位,存放在专用账户,由财政部门控制和使用。单位没有权力直接管理和使用它们,但会有固定的提成回报或奖励,以及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的资金支持等。再加上一线公安、交警的岗位津贴,公安、交警的辅警工资会略高于其他单位的合同工。
在警察(交警)辅警中,还有一种辅警是从在职人员中招录的,或者是通过省考人员招录的,在一些省份已经实行。通过正式招录考试录取的辅警,虽然没有执法权,不能使用政法专项编制,不是公务员,但是和编外合同工有很大区别,就是编外人员永远不能使用编制,但是这些人可以使用事业编制。这种现象在甘肃、新疆、山东等省份依然存在。这些人都是正式的公职人员,但是因为身份的原因,不能使用政法的特殊编制,也不能注册公务员。他们虽然有执法证,也从事执法工作,但不是正式警察,不能享受公安津贴,不能晋升公安机关领导职务。事业编制和职业地位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和收入待遇。
辅警是合同工,没有执法权,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虽然这份工作比较特殊,但是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和其他工作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把它看作谋生的手段,可能更合适。要综合考虑工作内容和工资收入,与自己能从事和找到的其他工作进行横向比较,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