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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焦作部分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商户,突然收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侵权法院传票,被告知需要缴纳3-5万元侵权费或缴纳1000元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对此,这些商家非常不能理解。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媒体表示,逍遥镇商标是2003年注册的。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运作,让商家的生产更加规范,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把逍遥镇的胡辣汤做大做强。
商标权奉行“注册在先”原则已成为常识。改革开放之初,天津汽车公司被日方夺去了驰名商标“大发”。这个案件曾经是很多创业者的之一堂知识产权保护课。在过去的30年里,知识产权的概念如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等。已经逐渐普及,成为入行商家应该具备的基础知识。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如果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确实合法拥有逍遥镇的商标,自然他们有权诉诸司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认为商标 *** 是“割韭菜”的商家,对于其与逍遥镇胡胡辣汤协会司法 *** 的冲突,也有其朴素的自然正义观。
值得注意的是,“逍遥镇”是一个地名。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显然,“逍遥镇”并未被禁止,这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西华逍遥镇胡胡辣汤协会注册的“逍遥镇”确实是“商标”,不是地理标志产品。这意味着“逍遥镇胡拉汤”仍然不能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受到保护。
逍遥胡辣汤协会官网显示,据该协会统计,2009年,全镇有卖汤户4600户,经营者1.8万人,而全县有近1.6万户、3.8万人从事胡辣汤生意。跑胡辣汤成了县乡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捷径。
以上数据只是12年前的。成立于2003年3月的逍遥胡辣汤协会只有326名会员。难怪有商家质疑:我在逍遥镇卖了几十年的酸辣汤。我出来卖汤的时候,没有这种联想。如果你注册一个“逍遥镇”,我卖的不是“逍遥镇麻辣烫”吗?那我在哪里卖热汤?
笔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查询官网上以“逍遥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88个结果。其中西华县逍遥镇草裙汤协会报名者只有4人,还有逍遥镇王家、逍遥镇高家、逍遥镇家、逍遥镇老城家、逍遥镇高老七、逍遥镇贾掌柜、逍遥镇两兄弟草裙汤等还有一批“逍遥镇”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
其实并不是说逍遥镇的卖汤的从此不能打着逍遥镇的名号卖胡辣汤。但店铺不能直接使用他人合法注册的“逍遥镇”商标,也不能使用与“逍遥镇”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想要合法经营,首先要得到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二是借鉴逍遥镇的“老王”、“老高”、“老程”,用自己的名字。
当然,也没必要对逍遥镇卖汤人的法律素养过分挑剔。大多数卖汤的都是个体户和小企业。如果西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真的想把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完全没有必要把侵权责任的法律利剑砍向逍遥镇那些卖汤的人。1000元的会费虽然不多,但对于卖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胡辣汤的人来说,更多的是感情上的伤害,也增加了这些卖汤人对协会的抵触情绪。
其实协会不妨借鉴一下宇宙之一连锁店沙县小吃。1992年,沙县 *** 开始申请注册“沙县小吃”的商标,但在《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面前,接连碰壁。直到2015年,“沙县小吃”被成功注册为集体商标。
“沙县小吃”的商标是沙县 *** 100%控股的国有企业。为了把沙县小吃做大做强,迅速形成品牌效应,沙县 *** 不仅不向店主收取授权费,还真金白银地给予补贴。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 *** 补贴了每家店的1000元;沙县小吃2007年进入北京市场, *** 对前100家店每家补贴3000元。在 *** 的大力支持下,沙县小吃悄然登陆日本、美国、法国等地,并开始流行。小吃产业也成为了沙县的支柱产业。
对于西华县和逍遥镇来说,外出卖汤的人成千上万,这是最宝贵的资源。与其向这些卖汤的收商标使用费,不如加大扶持力度,在免费技能培训、集中采购、原料配送上做文章。把所有卖汤的都推成“老王家”、“老高家”、“老程家”,这是一个百花齐放的自由竞争市场,但也算是一种推广麻辣烫的模式。但要提升品牌效应,统一产品标准,保证这碗祖传汤的口感和品质,把胡辣汤做大做强,仅靠协会的司法 *** 和收取部分会费恐怕难以支撑。
文/王林法律学者编辑孙晓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