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不怕被报复
卡米尔小镇三名死者头部的伤情,经李昌钰鉴定是由身高较矮的人,在死者身后突然打击所形成的。因此,侏儒症患者道尔被作为嫌疑人带到了警署。可是,李昌钰对其进行一番问话后,却做出凶手可能不是道尔的推论。见警长汉斯对此不解,李昌钰笑道:我这也只是推测,在真凶没有落网之前,谁也不能确定哪一个嫌疑人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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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钰说他之所以觉得道尔不是凶手,是因为他身上的衣服。假如道尔是凶手,他肯定不会想让人看到他的凶器尖嘴锤。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锤子藏在衣物里。要知道道尔体型较矮,一把尖嘴锤的长度有二十多公分,甚至更长。如果他怀揣着这样一把锤子,是不可能在酒吧坐那么长时间而不引起别人注意的。不过,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可以将锤子藏在公园的某个地方,然后在酒吧喝过酒后再拿出来藏在身上。
但是这样做还有一点说不通,那就是道尔在杀过人后,又将锤子放哪里呢?警方可是对事发的公园进行过详细搜索,都没有发现凶器。这说明凶手作案后,将锤子带走了。虽然是晚上,但凶手也不可能将凶器锤子,明目张胆地拿在手里。所以,他极大可能性是将凶器藏在衣物内。
李昌钰说到这里,微笑着看汉斯说:要知道凶器锤子上是沾了死者血迹的,如果凶手将凶器揣在怀里或者是藏在衣物内,那么他衣物上肯定会沾染上死者的血迹。而我让人去问了酒吧老板,他说道尔去酒吧时,说的就是他今天穿的这套衣服。我刚刚检查了道尔的衣服,发现上面并无血迹……
{!-- PGC_COLUMN --}汉斯被李昌钰强大的分析推理能力,所深深折服。看来想要当个合格的侦探,不是在家里闭门造车读几本探案集就能做到的。他问李昌钰既然道尔不是凶手,那么是不是现在就将其放掉。李昌钰说这些也只是他的推测,至于道尔是不是凶手,还是证据说了算。
于是汉斯立即带人对道尔家进行搜查,本来这也只是一项例行工作,可是让谁都没想到的是,他们居然在道尔家搜到了那把沾有血迹的地质锤。经化验鉴定,上面的血迹正是属于三名受害人的。这一下连李昌钰也大感意外。不得不再次提审道尔,可是道尔看着那把尖嘴锤却大呼冤枉,说他根本就没见过这把锤子。
道尔的样子不像是说谎,可是突然出现在他家里的这把尖嘴锤,如何解释呢?李昌钰亲自来到道尔家,这是一个用石头围成的小院,院墙不是太高。汉斯说,锤子就是在院内靠墙那堆木头中找到的,当时锤子用布包着。汉斯有点怀疑李昌钰当初的推测,他说:李博士,您说有没有这种可能,那就是道尔杀人后,将沾染血渍的锤子用布包住,然后揣进了怀里,这样他衣物上就不会沾染到血迹了。
李昌钰摇摇头说:按照常理,不会这样。因为凶手在行凶后,如果打算将凶器揣进怀里带走的话,他一定不会用一块布来包着,要知道布沾染上血液是会向外浸染的,凶手也会想到浸染的血迹,也可能沾到自己衣服上,所以,与其用布还不如用一块防水的塑料。
汉斯想了想觉得李昌钰说的很有道理。他见李昌钰围着道尔家的院墙在寻找着什么,突然李昌钰像是明白了什么,他喊来汉斯,指着墙根一处泥土松软处说:你看,这里有枚脚印。李昌钰又顺着那枚脚印往上指,说:这时还有攀爬的痕迹。汉斯说:我明白了李博士,您是不是认为有人故意陷害道尔啊?
李昌钰点了点头说:陷害道尔的有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咱们将这枚脚印提取出来,相信不难找到它的主人。这双鞋是一个半旧的球鞋,而且鞋印很有辨识度,因为鞋底上面有一个割裂伤,经过调查,有居民反映,本镇一个叫贝恩的侏儒,他就有这样一双鞋,那个鞋底上的割裂伤,是贝恩在石板路上割的,当时,他还当众咒骂过铺路人员……
贝恩被带到了警局,可是他不承认自己杀人,李昌钰在他的院子里,找到了一个火堆,火堆里就有那双鞋的残骸,虽然最关键的证据毁掉了,可是贝恩留着长长的指甲,李昌钰剪掉了他的指甲,在他指甲垢中,还是提取到了三名被害人喷溅在他手上的血液,血液残留在他指甲缝里的DNA。
贝恩面对确凿的证据,只得承认杀人,他也是一名侏儒,他曾与道尔同时喜欢上一位侏儒姑娘,两人还因那姑娘大打出手。其实那姑娘对他们两个不学无术的人,一点也没有兴趣。她不堪其扰,后来搬出小镇去他处居住了。但道尔和贝恩的梁子却由此结下了。
贝恩因为身体缺陷曾受过镇上女性的奚落,于是便起了杀人报复之心。当他看到警方将道尔带走后,便心生一计准备嫁祸道尔。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反把自己送进了监牢。
这节《李昌钰•探案》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和女人组成的世界,没有了女人,这个世界也就不存在了,贝恩为何仇恨女性?因为他曾经追求过几个正常的姑娘,可是却被人拒绝,并屡次遭到讽刺爱奚落,故此,他就痛恨女人,开始报复杀人,而他杀的人,就是曾经讥讽和嘲笑过他的女人。
贝恩最后还居然异想天开地想将罪行嫁祸给与自己有矛盾的道尔,没想到法网恢恢,最终只能落个身陷囹圄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