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的规格由本站整理编辑,为你带来全面的漏电保护器规格型号内容阅读。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
漏电保护器的规格
漏电保护器一般220v的额定18A起,380V的额定20A起。单相KWX4.5A,三相KWX2A。
市场上常见的家用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In)规格有:16A、20A、25A、32A、40A、63A。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的规格有:6
mA、10 mA、30 mA、50 mA、100 mA等。一般情况下,在家用漏电保护中应选择漏电电流为30
mA的高灵敏度型的漏电保护器。
漏电动作电流值在50
mA及以上的低灵敏度型漏电保护器不能作为家用漏电保护。但如选择更低的漏电电流值可能会误动作,也影响正常使用。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是最可靠、最简便的家庭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详细说明
漏电保护器功率介绍如下:
用电器总功率4KW,那么4000W/220V=18A。要求漏电开关额定电流要大于负载电流。一般情况下总漏电开关的选择是按负载电流的1.5倍计算,18A*1.5=27A。没有27A的漏电开关,所以漏电开关应该选择32A的。漏电动作电流选择30MA的。
在安装时也要分清相线L、零线N和保护线PE,尽量不要安装使用单极开关的漏电保护器;在平常使用时还要注意运行中的维护和检查。只有以上几个方面都做到了,才能有效地保证人身安全。
漏电保护器规格型号
低压的漏电保护器有“DZL18-20系列漏电开关(两极)、DZL31漏电保护器(两极)、K系列漏电保护器(2、3、4极)、DBK2
系列漏电保护开关、DZL43、FIN 系列漏电保护开关、E4FL 列漏电保护器 、F360 系列漏电保护开关、DZL29
系列漏电保护断路器、 等系列型号。
低压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分为10、20、30、100、300、500毫安等规格等级,额定电流分为10、16、20、25、32、40、63、80、100、120、150.....安培等规格。
详细说明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是以电路中零序电流的一部分(通常称为残余电流)作为动作信号,且多以电子元件作为中间机构,灵敏度高,功能齐全,因此这种保护装置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构成分四部分:
检测元件:检测元件可以说是一个零序电流互感器。被保护的相线、中性线穿过环形铁心,构成了互感器的一次线圈N1,缠绕在环形铁芯上的绕组构成了互感器的二次线圈N2,如果没有漏电发生,这时流过相线、中性线的电流向量和等于零,因此在N2上也不能产生相应的感应电动势。如果发生了漏电,相线、中性线的电流向量和不等于零,就使N2上产生感应电动势,这个信号就会被送到中间环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中间环节:中间环节通常包括放大器、比较器、脱扣器,当中间环节为电子式时,中间环节还要辅助电源来提供电子电路工作所需的电源。中间环节的作用就是对来自零序互感器的漏电信号进行放大和处理,并输出到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该结构用于接收中间环节的指令信号,实施动作,自动切断故障处的电源。
试验装置:由于漏电保护器是一个保护装置,因此应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可靠。试验装置就是通过试验按钮和限流电阻的串联,模拟漏电路径,以检查装置能否正常动作。
大型漏电保护器型号规格
漏电保护器(漏保)的规格型号通常由其额定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漏保规格型号:
10mA 30mA:这是指漏保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或30mA。适用于需要更高灵敏度的场所,如医疗设备或特殊要求的场合。
16A 30mA:这是指漏保的额定电流为16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适用于一般住宅和商业用电。
32A 30mA:这是指漏保的额定电流为32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适用于一些大型商业或工业用电场所。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规格型号的漏保,具体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和使用场景来确定。
工地用漏电保护器型号规格
用电规范里面有规定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家庭使用DZ系列的空气开关(带漏电保护的小型断路器),常见的有以下型号/规格:C16、 C25、C32、C40、C60、C80、C100、C120等规格,其中C表示脱扣电流。
即起跳电流,例如C32表示起跳电流为32安,一般安装6500W热水器要用C32,安装7500W、8500W热水器要用C40的空开。
详细说明
漏电保护器的推广应用是与制定使用标准、规程分不开的。美国的《美国国家电气法规》(NEC)1971年版规定。
自1973年1月1日起对住宅和建筑工地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日本的《电气设备技术标准》和劳动省的《安全卫生规则》中规定,工作电压超过60V的电气设备在潮湿场所使用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在400V电路中必须全部设置漏电保护器。
我国在1981年原国家建工总局《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中规定,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983年制定的GB3787—19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中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1988年建设部制订的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用电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并要求在施工现场内实行包括总电源漏电保护在内的二级漏电保护。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关于漏电保护器的规格的相关知识,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