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郑秉勋童海华广州报道。
去年以来,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针对长租公寓的调控政策,对行业存在的租金贷款、房间空燃气质量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中国经营报》此前曾报道过长租公寓的乱象,但记者调查发现,该行业仍存在乱象。近日,一家名为“美丽屋”的长租公寓多名租客向记者反映,遭遇骗租骗贷 *** 困难。
在一个近百人的漂亮房子 *** 群中,记者发现受害者来自全国各地,包括北京、重庆、成都、南宁等10多个城市。个人涉案金额从3000多元到数万元不等。
“诱导性”租金欺诈和贷款欺诈
“给漂泊的心一个温暖的家”,“为年轻人创造理想的租房生活”,“付一次房租”。在一系列诱人的广告语吸引下,詹先生(化名)于2018年12月16日看中了重庆渝北区的一套长租公寓,并支付了包括月租、押金、管理费在内的近3000元。
交费后的第二天,詹先生与美丽屋签订了租房合同。就在他要搬进去的时候,管家告诉他,当初承诺的“买一送一”必须通过分期贷款审批。告诉管家詹先生,不申请贷款不能退押金。这两个月来,美丽屋不仅没有将房屋交付给詹先生,也没有返还已支付的3000元。
据了解,美丽屋与一家名为“北京汇美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美惠”)的公司有合作关系。前管家利用租客的个人信息,通过惠美惠进行贷款,获取租客一年的租金,租客需要在惠美惠的还款平台“惠美惠go”上分期还款。逾期的,征信风险由租客承担。
赵先生(化名)于2018年8月在长沙雨花区梅李坞租了一套公寓。计划租期4个月,但管家要求赵先生签一年合同,申请贷款10670元。赵先生表示怀疑,管家答应不用担心,解释贷款是规定流程,中途退租会自动取消。
年底赵先生退房时,管家提出支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违约金,否则15天后才能取消贷款,赵先生同意了第二种方案。但直到2019年2月中旬,美丽屋并未撤销贷款,导致赵先生两个月未还款,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同样的情况,北京的张 *** (化名)也遭遇了。张 *** 于2018年6月3日签约通州区一套漂亮的房子。管家只告诉她有两种形式:一个一人,一个三人。她选择了一个个付钱。结果她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惊悉美美屋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在汇美汇上为她办理了分期贷款。总金额18420元,分10期还清。
2018年10月中旬,张 *** 决定从美丽屋退租,美丽屋并没有取消贷款。张 *** 咨询了汇美惠的 *** 人员,对方告诉她需要美丽屋付清尾款,才能解除合同。如果逾期15天,会影响她的个人征信,造成逾期费用。
快速发展的背后
据了解,美丽屋是“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成立于2015年8月,成立时间刚刚三年多。然而,租赁业务发展迅速。
2017年中后期,美丽屋的城市地图只有7个城市。如今,美丽屋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京、津、宁、成、Xi安等18个城市,管理着7万套房屋,500多亿元资产。
据克而瑞近日发布的《2018中国长租公寓排行榜》显示,2018年,分散式长租公寓洗牌,部分品牌已经退出市场。而美丽屋则与自如、互宿等一大批企业一同入榜,位列第五。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背后,美丽屋曾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
2017年3月29日,管理部查封了美丽屋在北京程子办事处西山御园小区经营的违规群租房,作出行政罚款,责令整改;2017年7月,龙泉镇西山艺术境界再次发现美丽屋经营的非法群租房,被相关部门拆除;2018年7月,因多次违规,北京市门头沟区流管处约见执法部门,吊销了美丽屋的营业执照。
在天眼昌上,记者发现美丽屋也受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涉及的法律诉讼有21起,其中10起是被他人或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另外5起是以合同纠纷起诉。在此之前,上游新闻曾报道,重庆的詹某在龙湖水晶星座租房时,遇到了漂亮的房子贷款。管家承诺享受“买一送一”优惠。詹在与美丽屋签约时,被告知必须贷款才能获得优惠。他不租,就不退押金。情况和很多受骗租客向记者反映的一模一样。
签约过程中有猫腻。
当记者致电美丽屋时,一位自称姓尚的经理否认自己私自冒用租客的名义强行办理贷款业务,称贷款都是在租客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完成的。但记者翻阅了租客提供的租赁合同,并未发现“贷款”二字。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里面隐藏着“猫腻”。原美丽屋除了与租客签订合同外,还会单方出具贷款确认同意书或月供通知书。同时会根据租客的个人信息,独立 *** 房租分期贷款审核话术,由租客阅读,作为租客同意贷款向第三方贷款公司汇美汇申请贷款的证明。
据记者调查,与汇美汇不仅是业务合作,前者的董事韩光、小也是后者董事会成员。
对于租客需要申请贷款的问题,美丽屋 *** 告诉记者,美丽屋不会在租房合同中说明贷款情况,但管家会当场告知租客,并与租客签订贷款确认同意书,这是美丽屋单方面持有的,网上查不到。
关于同意书,有租客表示没有签过,也有签过的租客告诉记者,在签之前,管家并没有进行风险提示,只是承诺这是规定的流程,不会有风险。
中国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献凤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美丽屋确实因虚假陈述导致租客违背自己意愿签订合同,那么就涉嫌欺诈。”
张献凤说,“如果租户陈述的内容有证据支持,可以认定公司有诱导行为;如果贷款是第三方金融机构发放的,则涉嫌骗贷;如果贷款是由管家公司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则涉嫌欺诈租客。”
另一方面,广东法律学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亮律师表示,“租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合同和贷款协议时,应当清楚相应的法律后果。”他指出,事实上,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美丽屋拒绝出租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因此,租户可以拒绝签署另一份贷款协议,以保护自己免受额外的损失。
陈亮接着指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美丽屋要求租客在签订合同后签署借款协议,存在强制搭售的情况,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不将贷款协议留给租客,也侵犯了租客的公平交易权。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家宁认为,“美丽屋这样做是出于融资的需要,因为它可以通过常规的贷款或者分期的方式,在短时间内获得足够的进一步发展和快速发展的资金。”
同时,艾媒咨询创始人张毅指出,对于这种行为,国家给予了更严格的监管,经营者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更加透明和谨慎,否则不仅会影响租客的征信,也会给平台的发展带来危害。
对于租客如何 *** ,张献凤认为,“为了消除征信的不良影响,可以选择报警。如果警方找不到刑法上的欺诈行为,那么租客可以选择以欺诈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解除合同。被撤销的借款合同将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