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甘肃徽县旅游景点大全)甘肃丁立新2021-05-11 16: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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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法院将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被执行人谢某某被采取拘留措施
被告人谢某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二人关系较好。2019年,谢某某让李某开自己的小巴,去两当看树苗市场。在辉县永宁某路段与原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马某某受伤,两车受损。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为,原告马某某、被告李某对本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中国XXX保险有限公司先行赔付原告1万元。被告李、谢支付原告62626元,其余费用被告未支付。原告与被告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辉县法院。法院判决中国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11万元,被告谢XXX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318091元,支付原告鉴定费4000元。
但案件宣判后,谢某某始终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马某某随后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应当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谢某某不主动履行义务,与我方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5月8日,辉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马某某 *** ,称被执行人谢某某要来其家中探望。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将谢某某带回法庭,耐心向谢某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讲道理,讲感情。但被执行人谢某某仍百般狡辩,百般玩弄,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我院遂于15日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谢某某依法进行司法拘留。
我院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
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陇南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