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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卫生许可策略~
很多商家在开业前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知道是否应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怎么处理?你会担心吗?今天,~↘↘↘[/s2/边肖给你一些公共场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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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目前,社会事务窗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
一、A类名额包括:
(一)宾馆、酒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池(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车室、候车室(机、船)、公共交通工具。
二、乙类名额包括:
(1)采用集中空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候诊室以外的室内区域,学校的教学生活场所,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公楼、营业厅、办公室等。;
(2)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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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或个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期、换证、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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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1987年4月1日)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第八条“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业的,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换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管理。公共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没有卫生许可证,不准营业。公共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共场所的地址和朝向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图;(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果使用集中空控制通风系统,还应提供集中空控制通风系统的卫生检查或评估报告”。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一次”。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应当到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换发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令号四川省人民 *** 第251号令,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 *** 令第322号,2017年10月27日四川省人民 *** 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民 *** 关于修改〈四川省公共场所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甲类场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卫生许可,乙类场所依据本办法实施备案管理。
(四)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我国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自2018年11月10日起,之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落实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之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5项,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除外)卫生许可、营利性医疗机构(含港澳台投资,不含外商独资)设立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执业登记4项,优化准入服务。
(5)《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1。我省公共场所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共场所告知承诺的管理,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辖区公共场所告知承诺的实施。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暂按修订后的服务指南执行。如有新文件要求,各地按新文件要求执行。二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实现许可后首检全覆盖,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抽查和重点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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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条件
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装入标准档案袋,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的所有内容应当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尚未取得公章的单位或企业,应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申请人本人不来办理的,由书记员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书记员身份证复印件。
(一)新成立的
1.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2.经营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3.有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和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组织、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应急预案、集中空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如使用集中空的);
(二)继续
1.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换发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营业场所现场审核和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3.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的,原卫生许可证失效;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处理。
(三)更改
1.公共场所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
2.变更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地址的,必须重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四)遗失并重新发行
有效卫生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六)取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卫生许可证:
1.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期的;
2.给予公民特定资格的卫生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4.卫生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或者卫生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卫生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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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目录
(一)新成立的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公共场所的地址和朝向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图;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应急预案、集中空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如使用集中空通风系统);
4.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6.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报告原件。如采用集中空通风系统,还应提供集中空通风系统的检测或评估报告原件;
(二)更改
申请变更的经营单位应当填写《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表》,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如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供:
(1)原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提供以下信息:
(1)原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3)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3.更改地址名称:
(1)原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2)因城市改造或其他原因,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街道名称或门牌号),实际经营场所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证明,原件1份;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三)延续(四年)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复印件;
2.原卫生行政部门核复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
3.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报告原件。如果使用集中空通风系统,还应提供集中空通风系统的检查或评估报告原件;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应急预案、集中空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如使用集中空的);
5.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四)遗失并重新发行
1.遗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证件补办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取消(五)
1.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注销申请表;
2.原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原文)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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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做就是了。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2007年
办公地址和时间,交付结果
地点:区行政中心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建设局窗口(便民路6号)
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节假日除外)
成果交付:邮寄交付。
2008年
处理流程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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