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北京报道。
北京市国资委官网信息显示,8月4日,北京市委市 *** 宣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合并重组。这标志着北京轨道交通领域长期实行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三分离”体制被打破。
京 *** 司是北京轨道交通领域的唯一投资者,轨交公司是北京轨道交通的主要建设管理者。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是北京地铁的运营主体。此前,三家公司长期独立运营。2011年,运营公司通过股权 *** 成为京投的子公司,北京地铁的投资和运营责任基本集中在一家公司。
接近轨道公司的人士告诉《之一财经日报》记者,北京地铁大规模建设期间,如果轨道交通的投融资、建设、运营都聚集在一个地方,运营方为了方便长期运营,会提高建设标准,不利于控制投资成本,所以当时三家是分开的。随着北京轨道交通 *** 的完善,北京地铁建设速度放缓。此时将三方合二为一,有利于推动北京轨道交通行业做大做强。
北京市国资委(SASAC)表示,此次整合有利于发挥两家企业在投融资和建设方面的经验优势和技术储备,提升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水平;有利于轨道交通产业资源的整体利用,加强京投作为业主的投融资实力,进一步支持北京轨道交通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有利于探索构建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全面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从各地的经验来看,大部分城市地铁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都是由同一家公司负责,比如深圳地铁集团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2003年之前北京地铁也是这种模式。原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北京地铁集团”)负责地铁投资,下设北京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地铁建设和运营。
随着北京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为降低投融资成本,减轻财政负担,2003年,北京市将原北京地铁集团变更为京投,按照投资、建设、运营“三分离”的原则,负责轨道交通的投融资。从原地铁集团公司中剥离出北京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成立轨道公司和运营公司,分别负责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2016年4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代表北京市 *** 与京 *** 司正式签署《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标志着北京市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进入授权经营模式新阶段。双方首次提出采用“授权)-建设)-运营”的ABO模式,即北京市 *** 授权京投履行北京轨道交通业主职责,京投负责整合各类市场主体资源,提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 *** 履行制定规则、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京 *** 司授权的运营服务费,以满足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资金需求。
2019年8月,运营公司收购北京市另一家具有运营资质的企业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运营公司”)股权,进一步集中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权,推动“ABO”协议落地。
目前北京地铁有三家运营商。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营4号线及其延长线大兴线、14号线、16号线;轨道公司运营燕房线、大兴机场线;运营公司作为主要运营商,运营其余所有线路。
京 *** 司是北京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和管理,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和信息技术服务、土地和物业开发经营等相关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达6212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79.43亿元。
轨道公司是负责组织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专业管理公司。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北京轨道交通4、5、6、7、8、9、10、14号线、亦庄、昌平线、燕房线、西郊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建设和管理任务。,使得北京轨道交通总运营里程从2003年的100%。目前负责3号线、12号线、17号线、19号线的建设和管理。
(编辑:孟校对:闫静宁)